JIN 發表於 2012-7-18 20:14 聽說是縣政府某課的課長 是個女生.今天早上肇事後跟警方表示因為吃止痛藥.精神恍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開車 ...
西米露 發表於 2012-7-18 22:29 下班經過中華路 現場狀似收拾好了 不過那個有個消防栓被撞到只剩下1/4
Discoveryana 發表於 2012-7-19 11:02 不好意思! 各位朋友 請不要用肇事逃逸的字眼來形容
anjel630 發表於 2012-8-7 17:43 吃了藥物 不該逞強開車上路 否則這一樣要用公共危險來移送唷 第 185-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