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標題: 小車禍被要求賠2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4 11:13:38 標題: 小車禍被要求賠20萬
9月中的時候,一個不小心跟人發生擦撞
對方是媽媽載小孩,媽媽腳踝挫傷、小孩小腿骨有骨折
經醫師評估不需開刀、不需住院,打了石膏約2-3個月就可以痊癒
第一次調解的時候,對方就開二十萬
最近在談也沒有打算調降~~
透過認識的人出面協調,結果對方直接說要按鈴控告
人生吶~~~發生車禍我也是受害者阿!
從自家的停車場開出來,被圍牆擋住根本看不到來車
車速大概10-20km(轉彎處停車觀察剛起步)
我也沒超速、沒違規、照正常的開車程序開車
卻一直被追著認為是萬惡之首...那種加害者的指控好沉重
現在是只要撞一下就要十幾萬來萬去的嗎???
作者: 一筆 時間: 2012-11-14 11:19:53
如果覺得對方的求償金額不合理
最好的方式就是讓對方告
其實對方要告之前如果有些法律常識
自己會去評估可能的裁量結果
獅子大開口通常都是在調解過程才會發生
重點在於你們必須表現出很樂意透過法院裁決的姿態
不要讓人覺得你們怕上法院
基本上透過法院裁決
賠償金自當有可公斷的客觀衡量標準
如果調解金一開就是大數字
要是我會很希望對方去告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4 11:37:54
謝謝一筆大
其實我有去法扶會諮詢、也請教過很多人
說法有兩極,律師會認為也還好,週邊的人會認為太誇張
因為我有加保第三責任險,理賠超有誠意的願意提高到賠15萬
希望對方就此合解,結果對方回我:他不是提高價格給我殺的
律師拉、警員拉,都會勸我花個五萬省麻煩
但我很迷惘,也希望透過司法還我清白
可總會被勸合解的人左右,什麼叫做行情價???
到底是合理還是獅子大開口~~~~
畢竟撞到的人算鄰居,一開始前去關心的時候對方都好像很體諒一樣
結果越來越…
我被人心的轉變搞得很挫折
也因為這件事跟老公差點鬧翻
有時候想想,我才是受害者不是嗎???
雖然我當下沒受傷 QQ
作者: 如果還有明天 時間: 2012-11-14 12:13:38
想起幾年前 俺老爸 在路上一不小心 擦撞A到一個歐吉桑 沒什麽傷 頂多瘀青+破皮 然後送他去醫院 醫生說沒什麽大傷 包紮消毒一下就好了 可是那位歐吉桑 再那邊說 這裡痛哪裡也痛 全身都痛 堅持要住院 .... 然後就住院了 後來我老爸只要有時間就去醫院看他 買水果 奶粉 一堆東西 去看他關心他 想跟他和解 想不到那個歐吉桑 獅子大開口 也要10幾萬才要和解 後來 那個歐吉桑出院了 一直跟他和解 死要錢 沒錢不肯和解 後來去警察局 坐下來談好久 最後受不了 跟他說如果這樣誠心誠意跟你談 還要這樣獅子大開口 那就上法院把 不談了 要告去告 最後把和解金從18萬殺到4萬7千多 那個歐吉桑才肯簽和解書 ... 從頭到尾還不是要錢而已 .... 花錢消災 ..算自已倒楣 ... 到現在騎騎車 都會遇到一堆老人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 或是從巷子 滑出來 差點撞上去 ... 以後在路上看到老人閃遠點 ....
作者: 大媽 時間: 2012-11-14 12:52:50
還記得一年前在縣政府前公車擦撞人的事嗎?
家屬要求800萬。現在降為500萬。還在調解中
這樣。妳會平衡些了嗎?
作者: ingling 時間: 2012-11-14 13:45:49
只能說,
先跑完調解程序
表現出想調解的誠意
然後
如果調解時雙方見解差異太大
那就走法院吧
讓法官來判決要賠多少
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作者: k2k2 時間: 2012-11-14 13:49:52
本文章最後由 k2k2 於 2012-11-14 13:59 編輯
印象中有一篇有關車禍理賠的文章,你可以爬爬文參考參考
在理盲的台灣,小車vs大車,一定是大車錯
要不就有一條叫啥道義責任沒綁死你也噴口水淹死你
當時的是非對錯,我不知
要我說小車禍這件事,提告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要是鑑定結果疏失責任50% vs 50%,那仲裁結果,說不定只要1萬元就可以搞定
對方想提告
您佬覺得您自己沒錯
那就陪陪對方
這也是義務
雙方都沒錯撞上了
能咋辦?
切記
走完調解程序
並且
要有誠心和解
作者: 澎湖風 時間: 2012-11-14 16:16:31
這年頭 什麼都要錢阿..
不然 怎麼有 助跑姐 接著 蟾蜍哥呢?
如果不想花錢 就學我朋友吧!
上班時 開快車 撞死一個台灣來的業務
雙方都有錯 只是 對方騎車 也飆快..
當然 對方死掉了 死者為大.. 保險理賠200萬..
家屬另外再要求要200萬 他才剛當兵退伍 哪來的哪麼多錢..
上法院時 法官說 有錢判生 無錢判關...
他為了省下200萬 被關了1年多才緩刑出來..
他只說 就算被關3年 他都願意 因為 他3年不吃不喝
也賺不到200萬阿...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4 16:59:11
本文章最後由 真會 於 2012-11-14 17:02 編輯
謝謝大家,我剛剛有爬了一下k2大說的那篇文章
呀...人家也是要二十萬耶,看來大家對二十萬這數字挺喜歡的 = =b
說到肇責的部份,初步判定是我"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還開了我一張罰單,雖然我已經繳款了,卻很不服
依當時的狀況我真的沒辦法看到來車
阿是要怎麼讓 Orz
兩次調解我都是申請人,第二次調解的日期還沒到
我一直都很有誠意調解,有誠意到週邊的人覺得我被吃死死
可是當事人還是覺得我們不ok,我也都當人之常情
不想跟對方計較,也是放過自己
心疼的是週邊關心我的人,為我們抱不平
事故鑑定我想申請卻還沒的兩個理由是
一、我們月底第二次調解,現在申請鑑定好像來不及 (要一個月)
二、我被開那張罰單我正在進行申覆的程序,是不是也會影響鑑定結果
所以我想等裁決書下來,再看看後續怎麼做
只是不曉得這樣的想法對還是不對
真的,這個世界真的是大車撞小車,大車的錯
我也不閃躲這個責任,但需要合理的要求
對方一直希望我要體諒他一個人帶兩個小孩,生活很辛苦
我們家的薪水養八個大人、兩個小孩,我也沒跟他唉過
唉~~~
大家行車都要小心,開車的都去加保一下第三責任險
這個世道...自保重要
作者: 阿豪師 時間: 2012-11-14 22:52:41
所以要裝行車紀錄器啊!我就是怕這種事所以就買來裝了!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4 22:56:38
我有裝!!!可是我的車太老了,車裡的點煙器沒電...Orz
作者: RNiu 時間: 2012-11-14 23:29:51
很好奇賠20萬怎麼算的!!
Google了一下!!車禍賠償試算!!
有一案例!!對方大人~有在上班!!雙腿骨折~
用到最後!!賠30萬!!還分期付款!!
案例如下:
小強與小明發生車禍,小明在這次車禍雙腿骨折,小強僅車禍損毀人員平安,醫生建議小明休養半年,不宜工作,雙方經鑑定後責任比例為小強為主因,小明為次因,經計算後小明決定提出下列請求金額:
1.醫療費用估計為10萬元
2.傷後復健費用亦為10萬元
3.需請假半年,小明月薪為3萬,共18萬
4.看護為前3個月,每月25000元,共75000元
5.交通費10000元
6.車輛維修費用5000元
7.精神慰撫金5萬元
合計共52萬元(1)
肇事責任比例為70:30(小強70%小明30%)
此部份小強須賠償金額為520000×0.7=364000元
小強之車輛維修為3萬元(2) 註:實務上會考慮折舊率請注意
小明須賠償30000×0.3=9000元
故小強共需賠償小明364000-9000=355000元
經雙方協調後,因小強很有誠意故小明同意降至30萬,並分成6期每期5萬順利達成和解。
參考資料:【生活智庫法律顧問平台】
所以好奇你的20萬怎麼算?!
作者: oldwave 時間: 2012-11-14 23:43:36
發生這種是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
因為已經發生了, 沒辦法再改變, 只有奈著性子處理!
你越急著想要處理掉, 越是處處綁手綁腳!
上法院本來就是花很長的時間, 以我的經驗來說,
一位機車騎士被喝醉酒開車擦撞倒地, 我剛好在後面從他的腿壓過去,
他大腿股骨折, 一開始我也想和解, 甚至到醫院看他, 表示願意賠償!
另一位酒醉駕駛躲了起來, 調解委員會, 後來開庭都沒來過!
後來傷者就要我負責一切, 包含生活費等!
我當時是大學生 哪有辦法!!
只好讓他告傷害, 最後開了第三次庭, 法官強制拘提另一位肇事者!
那時傷者的大腿已開刀復原了(大約過了八個月), 最後跟另一位肇事者
一人賠一半醫藥費 四萬多!
我想說的事發生這種事很讓人心煩, 有的時候錢反而是小事!
但是不論您是花錢解決或是走法院, 一定要自己做心理建設!
不要讓自己的這一段生活都籠罩在其中, 賠上家人的幸福與家庭氣氛!
這樣最不值得了! 加油!
我很少願意打一大篇文章, 因為打字很慢~!
但是看到您的處境想到以前的自己!
希望您加油堅持自己, 只要有誠意解決 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00:05:32
真的真的好謝謝大家的加油跟打氣
為了這件事情,我跟老公鬧到快離婚
因為他工作很忙,從頭到尾都我一個人面對
加上我過去有憂鬱症的病史
即便我再堅強,過去曾經陪同友人處理過車禍的事件
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全部都不一樣了
人總是要靠怪罪對方給自己正當的理由去怨、去爭取
可是我覺得我有錯,人家也是因為我才這樣
所以很多苦我都自己忍下來,忍到最後我只能倒下
我不想訴訟不是因為我怕上法院
是替對方著想,不想再他傷口上灑鹽
也放過我們彼此,免去煎熬
不然我也有驗傷,我也有控告他過失傷害的資格
但...我惜情,我心軟,到最後我身傷心也傷
有了大家的鼓勵,我會堅持下去
還給自己一個公道,也回應大家的關懷 ><
謝謝你們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00:16:18
RNiu 發表於 2012-11-14 23:29
很好奇賠20萬怎麼算的!!
Google了一下!!車禍賠償試算!!
他一切都是精神撫慰金~~~
財損4700,我處理好了
醫療費用幾乎免費
沒有工作損失,最多就是診斷書寫需全日看護三個月
可是小孩去上課呀、在家裡呀...都可以自理
就是需要人接送
再來就是車禍後小孩無法上樓,借住親戚家
他就是一直咬著借住他人家中很可憐,也要花費
這是最大的精神折磨....
不過我算過,他提得出的有效單據,我看不會超過一萬吧
除非近親看護算所得稅、借住也算租金扣稅...
就是這樣我才會覺得好悶
換我給他撞一下,我賺二十萬好了 ><
作者: cgh7641 時間: 2012-11-15 00:20:54
有時..替對方想的結果..是讓自己傷痕累累..還讓對方"軟土侵骨"...
相信我...這是我最近一年也遇過的狀況...不過不是車禍啦
如果是"對的"...那就堅持下去吧..加油...
(私訊的問題..等白天比較有空再回覆妳)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00:33:10
cgh7641 發表於 2012-11-15 00:20
有時..替對方想的結果..是讓自己傷痕累累..還讓對方"軟土侵骨"...
相信我...這是我最近一年也遇過的狀況... ...
謝謝,感恩你唷
作者: RNiu 時間: 2012-11-15 01:13:18
真會 發表於 2012-11-15 00:16
他一切都是精神撫慰金~~~
財損4700,我處理好了
醫療費用幾乎免費
處理這種事!!你大概也沒甚麼心Google了!!所以我....
依你所說的幾乎都是"精神撫慰金"!!
依法規"精神撫慰金"也是有其標準的!!
問十一、精神慰撫金認定基準為何?
答、
1、按民法第195條第1項所謂相當,應斟酌雙方身分資力、實際加害程度及其影響是否重大,及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加害人經濟狀況等關係定之(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221
號判例及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參照)
2、因此,車禍賠償案件,請求慰撫金的多寡,應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的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該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請求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並無一定的標準。參考資料:【謝心味律師法律服務網問十一】
看護費用的計算!!
問八、看護費用如何請求?
答、原告如能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記載:「住院中需專人照護,建議休養兩個
月 。」,且提出原告看護中心收款證明單,則部分法院會照准,又於其他住院期間,依前揭裁判意旨,親屬照護亦應比照僱用職業護士看護情形,也以請求看護費用。
參考資料:【謝心味律師法律服務網問八】
另外還有[size=15.199999809265137px]車禍賠償請求表!!
[size=15.199999809265137px]參考資料:【車禍賠償請求表】
[size=15.199999809265137px]你可以自己評估看看走法律途徑處理會不會比較省錢省時!!
[size=15.199999809265137px]免得就算賠了人家!!人家還是好像"是我要放你一馬"的態度!!
[size=15.199999809265137px]民事律師費好像大約都五萬左右!!
[size=15.199999809265137px]參考資料:【常見的律師收費標準】
[size=15.199999809265137px]祝你大事化小、小是化無!!
作者: ingling 時間: 2012-11-15 10:57:34
本文章最後由 ingling 於 2012-11-15 10:59 編輯
按照保險理賠
居家看護最多是2萬元
多餘的必需出示單據以供證明
另外,
妳可以積極向處理的交通隊要求提供車禍責任的歸屬判定
基本上2~3週就會出來了
記得和處理的員警詢問
此外
對方要求精神撫慰金的金額太高
因為其實大部分的車禍賠償都是在賠償工作損失
當然
台灣很多名貴車主是不在意這些錢啦...
因為保險會付
但身為一般車的車主
我會建議妳和她耗
該跑法院就跑法院
不要害怕
光是由妳申請調解這部份就表示妳積極處理的態度了
這個也會是法官參酌賠償金的依據
我家姊去年被撞就是這樣
對方刑事被判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就依法官判定金額賠償
沒什麼好爭議的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11:30:16
RNiu 發表於 2012-11-15 01:13
處理這種事!!你大概也沒甚麼心Google了!!所以我....
依你所說的幾乎都是"精神撫慰金"!!
依法規"精神撫慰 ...
謝謝你,昨晚看了大家的回復,有種衝動直接去提告了
只是11/26已經申請調解了,就先調解吧
反正開庭前還是先調解 Orz
但,我在調解的時候也不想多說什麼
有人還叫我準備控告對方"精神傷害"
我是沒有這個動力啦,早早結束這場惡夢就好
作者: jackin 時間: 2012-11-15 12:00:26
撞到人只是一昧說對方錯
不太合理吧?
不管如何 如同您的說法
一開始警察就對您開單了 那就是告訴您 是您有錯在先 當然後續事故鑑定對方或許也有責任
在這之前 如果您認為沒錯 那就據理力爭
不過 撞人的在這邊說對方要多少錢賠償 認為不合理
我是覺得挺奇怪的拉!
再說 對方要求金額 真是如您所說 20萬嗎????
小孩受傷 生活可以自理??? 小孩腿骨骨折 上石膏 約2-3個月
小孩子幾歲?幼稚園?國小?國中???(是國小女生吧)
大人如果上石膏生活都有困難了(而且是腳骨折)
更何況對一個小孩子 我反而認為 20萬 算少了
如您說 對方是1個媽媽帶2小孩 是單親家庭嗎????
試問 如何要工作 再多照顧一個骨折受傷的小朋友????
再者 我們將心比心 相同情況 換成是你 你會跟對方說 不用賠錢嗎???
對方撞人了 結果還說
你是獅子大開口 我不賠這麼多 要賠錢就把明細開出來我們在談要賠多少
換成是你 你能接受嗎????
如果今天換成是你 你也可以接受這種作法?
所以 是不是不要有太偏激的想法 雙方好好處理
不要只想著對方要求不合理
因為如果換成是你有小孩 被撞到骨折
你會是甚麼想法?
還是說被撞就活該倒楣 不用對方負起應負的責任???
如果你是後者 那就抱歉了 當我上面的都沒說!!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12:05:58
經過一夜沉澱,還是要感謝大家給予的協助
當沮喪跟無助的感覺湧現時,我可以知道我並不孤單
po這篇文章,我沒有挑起事端的想法
單純心情的煩悶,來hate一下
我的抱怨絕對不客觀,我心裡不舒服,當然都說別人不對
但我真的有過失,我不會逃避
更不會想用抱怨的心情轉換我才是受害者
這對對方不公平...
我也感謝對方,畢竟從頭到尾我們並未惡言相向
我也常換個角度想,傷者生活的不便
本來發生事故,大家都不願
盡可能的配合對方,我所能做的
我才有辦法彌補自己良心的折磨
真的很感激大家,給了我很多勇氣繼續面對這件事
真的,好溫暖 :)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12:16:06
jackin 發表於 2012-11-15 12:00
撞到人只是一昧說對方錯
不太合理吧?
不管如何 如同您的說法
謝謝你,我還沒看到你的文章時,正在發文
我也針對自己的感觸說明了,文章的不客觀
畢竟這裡是hate板呀~~~
事故的當下,警察沒有開單,是事後舉發的
針對此事我也到監理站申覆了
不過,這不是重點,我一直都有寫我會面對自己的過失
才會拜託理賠拉高理賠金的
我真的沒有引起爭端的想法
如果我的發言有所不當,還請站長看要怎麼處理
謝謝
作者: fiey 時間: 2012-11-15 14:02:36
車禍的發生...誰都不願意....
但說到怎樣賠償才合理.....大家心理各自都有一把尺.....
當我是受傷的那個人時.....總是怕我會有後遺症發生也怕自己吃虧......
當我是賠償的那個人時.....總是希望對方能提出合理的賠償金額.....
但一場事故中賠償金額該給多給少總是有人不滿意.....
但都只求問心無愧........我曾被車撞...也開車撞過人....
這中間的煎熬我都嚐過.....慶幸的是雖然過程中多少有不快...有難過...
但最後的結局是我跟對方都能在理性中達成和解......
或許你是被他開口要20萬弄得心情不愉快.....
越想越多......越想越不平衡......而把事情弄擰了......
既然事情都已經發生了....那就盡量讓事情和平落幕.....
若在調解的過程中.....多傾聽對方的聲音.....多了解對方的想法.....
但將自己的立場站穩....給個彈性的空間.....相信對事情都會有幫助的....
但若是兩造雙方都個堅持己見.....那就由第三人或法院來判決吧!!....
所謂的情 理 法....應該就是這意思吧!!......
但若一開始就以"法"來硬碰硬.....只會讓事情更加麻煩.....
還有勿帶情緒進行協調唷!!
作者: 釣魚狂人 時間: 2012-11-15 14:19:59
其實要看情況吧!!就我朋友去年發生的例子來看!!他的車子停在路邊無故被酒醉的撞~~一樣也是開口二十萬雖然我們知道修理費幾萬塊而已!!!但喝酒開車叫警察來的話可能罰得更多~~他也是硬著頭皮找朋友硬籌了二十萬來擺平!!!所以說阿喝酒跟人發生事故的話!!!就只有被扒皮的份了@@
作者: fiey 時間: 2012-11-15 14:34:34
釣魚狂人 發表於 2012-11-15 14:19
其實要看情況吧!!就我朋友去年發生的例子來看!!他的車子停在路邊無故被酒醉的撞~~一樣也是開口二十萬雖然我 ...
那你朋友算運氣好......還找的到人賠.......我的車一樣停在路邊被撞.....
對方只留了一張紙條寫......
對不起
但車被撞對方真的賠20萬唷!!!........<倒吸一口涼氣>.........
如果被撞的車是BMW的M3 ........那應該算合理啦!!
若是 MAZDA 3.......那就.........
BMW的M3 不等於MAZDA 3啦!!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5 15:26:21
fiey 發表於 2012-11-15 14:34
那你朋友算運氣好......還找的到人賠.......我的車一樣停在路邊被撞.....
對方只留了一張紙條寫......
唉,我早上撞完人家,下午騎車回家路上為了閃車
自己摔的更慘,下巴著地、全身多處擦傷...人家也是騎走了
丟我一個人躺在地上~~
我還是自己爬去請店家幫忙打119送三總
警員來做筆錄的時候還被警員虧"怎麼又是你"
現在腦震盪、膝蓋骨膜發炎,也只能靠自己掏腰包
還沒辦法去上班~~~
嗚嗚,找不到人賠真的很悶
作者: RNiu 時間: 2012-11-16 00:46:36
看了看後來的留言發現了一些事….有可能真的會被誤會!!
看到”真會”發生的事!!
我把它當成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話我該怎麼做…這樣想!!
順便補充一下自己的法律知識!!
所以請不要把”法規”當成消費明細喔!!
另外如果你說的是真的!!其實個人我對這兩句話有點意見!!感覺不太舒服!!
“對方直接說要按鈴控告”
“對方回我:他不是提高價格給我殺的”
如果變成這樣!!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那我們尋求第三方的公證”
“我是真的有需要才跟你要求這麼多的”
這樣個感覺就不一樣!!
我會直接賠償對方要求的數額!!
1.”請求第三方公證”是權力也是義務!
動不動就用”告的”民事的事,要搞到”以刑逼人”個人不太喜歡!!
刑法是”最後手段性”,是用來對”惡徒的”,看你的留言觀感不像!!
2.第二句話~以修復司法的觀點!
這是為了補償被害人所受得的傷害與需要!
個人真的不喜歡無趣的謾罵!寧可用規範、知識、經驗來解決紛爭!
----太長了待續----
迷之音:你在幹嘛啊!!手癢喔!!看看電影看看書睡覺啊你!
作者: RNiu 時間: 2012-11-16 01:30:34
本文章最後由 RNiu 於 2012-11-16 01:32 編輯
----接前續----
看到留言感覺你有在考慮尋求第三方公證
所以提供”法規”讓你自我評斷!!
第三方公證是人!!不是神!!
所以他們要裁量必須有標準!有規範!有準則!
作為”裁量依據”,所以它不是消費明細!
“第三方公證”結果不等於”自評結果”這你要注意!
我本意為提供”法規”給你自評!看能不能撫平你的心中的不平!!
如果不行!
如同” ingling”大大所說的積極向交通隊申請” 提供車禍責任的歸屬判定”!
由第三方釐清責任歸屬!別只看初步研判!
讀書時當宿舍的舍長!去協助處理舍員!半夜兩點在校外出車禍!
說錯了一句話!被警察伯伯罵「肇事責任都還沒釐清你憑甚麼說對方錯!」
讓我一直記到現在!
責任歸屬還是交給”第三方公證”好了!
被撞還要賠人家錢的案例不是沒有!
我提供的是”民事案例”!在民法可當”判例”援用!
所以你可以類推”自評”看看!
~最後~
雖然我不認識你!不過聽到你為了生命中的”小插曲”要鬧”離婚”!我覺得不值!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為了”小插曲”受影響實在不值!
因該!學學怎麼”冷靜處理”這”小插曲”,讓它變成你的經驗!
往後還可以分享出來幫助他人!
希望澎湖越來越美好!大家都幸福!
作者: RNiu 時間: 2012-11-16 02:06:27
真會 發表於 2012-11-15 15:26
唉,我早上撞完人家,下午騎車回家路上為了閃車
自己摔的更慘,下巴著地、全身多處擦傷...人家也是騎走了 ...
真會!最近時運不佳喔!?
不過可能是你騎車時想著!早上撞人的事不專心!
狀況不好時!還是別騎、開車!這是我的"體認"因為我也有過!
最近外出被載或是搭公車比較好喔!
另外你遇到的事情難保我不會遇到!
澎湖村里小路多!所以提供我的"迴避方法"!
開車騎車要注意的還是"停看聽"!
依交通法規的標準"會車"!沒有多少人知道!做的到!
舉例:
超車時要按兩聲喇叭!才能超車!誰知道!
現在這樣做會被拿球棒K啊!
回歸正題!
我家教的方法是!
1.在村裡開車時!駕駛副駕的車窗事放下來的!
直到出了村裡才關上開空調!
2.到了交叉路口"標準"是要停車再開!但一般都是放慢行車速度!---停
3.注意看有否來車!注意看來車有否注意到你!---看
"撞人"、"被撞"都是有責任的!這也是軍中一直在跟官兵們宣導的事!
自己要防止"撞人"也要防止"被撞"!
------上述兩點你好像有做到一些些------
4.你沒有做到的是"聽"!
放下車窗是重點!!有放下的話妳就可以聽到機車、汽車或行人,甚至貓貓狗狗了!
小路多的地方!死角多!打開耳多幫助你!不能只用看的!
開車窗的另個好處!就是先讓車內空氣流通!流通!
高溫悶了一整天的車內空氣聽說有很多"致癌物質"!
經驗與您分享!!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6 02:46:51
謝謝RNiu大大的分享
說真的,一直以來我都很想配合對方
也是因為那兩句"按鈴控告"跟"不是要給我殺的"感到挫折
本來,我就一直對故事感到很愧疚
才會忍著自己腦震盪都還在暈,竟然還搭船(夜航)回來...
只為了可以陪對方一起重開診斷書,協助對方提高理賠
害我暈個半死~~~
結果換來的,竟然是很心冷的結果,才會想來hate
而跟老公吵,真的是承受自己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一下子新仇加上舊恨,在處理整件事故的導火線下...爆發
現在沒事了啦,老公也檢討自己是不是太忙於工作疏忽我
這幾天我反而要感謝這件事,
老公都會特別打電話回來關心我處理的如何
天天幫我心理建設,不讓我被道德感逼死
所以,我選擇放過自己,去看待事件的發生
雖然我從得知控告一事後~~
失眠三天(快三點了我還在這發文)、腹瀉三天(腸躁症)
但這兩天看著大家給我的回饋,我都好感恩
除了家人親友的陪伴,還有網友的關懷
人生如此,夫復何求???
我一直很相信因果,冥冥中我需要去跨越跟學習一些什麼
雖然我最近真的很不順,去拜拜什麼的,就說是太雞婆去犯到什麼的
有這麼多人為我加油,我一定很快否極泰來的 :)
作者: mimicat 時間: 2012-11-17 00:32:17
說到我一個朋友,也是開車不小心撞到機車
是個妹妹載阿嬤吧!然後人完全沒事,機車也直立的站在那
一開口是要20幾萬.......好死不死行車紀錄器又剛好沒拍到那段,現在也是在調解中
作者: jenny9803 時間: 2012-11-19 18:28:15
真會 發表於 2012-11-14 11:37
謝謝一筆大
其實我有去法扶會諮詢、也請教過很多人
說法有兩極,律師會認為也還好,週邊的人會認為太誇張
你好...
我是覺得很多事情就是這樣花錢消災
之前家人發生車禍
我弟雨天騎擋車,檔車上的網袋被一個帶著孩子要過馬路的婦人與慘勾到
兩方都受傷
我弟整個大雷殘...
當下我媽馬上趕去現場,並請對方去醫院驗傷
醫生說沒事,那位媽媽硬要照X光,我媽二話不說幫她付錢
後來對方不斷去看中醫說要醫藥費(中醫沒收據)
我媽也多次去探望他們(並給他們一萬塊錢壓驚)
後來他們還想獅子大開口繼續要錢
最後我媽就說再多我家也沒了,不然我們就走法院吧!!!
後來對方知難而退說再給一萬就好(簽和解書落幕)
事情的結果就是...我弟自己溝牛屎...
從中我學到 保險很重要!!!!!
還有大車撞小車大車永遠吃虧 and遇到老人騎車請減速慢行 ←高度危險族群!!!
作者: 真會 時間: 2012-11-19 23:28:59
看一看大家的經歷後,
真的覺得發生車禍只是生命中的小插曲而已
生活還是得過,日子一樣不停留
這幾天調整了一下心態,平靜許多
該來的就來吧~~~
祝福自己,也祝福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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