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標題: 請問車禍該如何辦和解?? [打印本頁]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19 20:10:17     標題: 請問車禍該如何辦和解??

如題!因為去年底有親友騎車被撞!
但對方置之不理
幾個月來一通電話都沒打過
後來按奈不住情緒
忍不住打去和對方說:人都被你撞了,還好是擦傷和挫傷這點我們可以不計較!
但機車的維修費用應該是你們要出吧!!

一週後還是沒消息得不到回應!!所以又打給對方!
他雖然說要和解,但因為我不清楚和解的程序該怎麼做??
需要到調解委員會那裡嗎?還是雙方書面約定呢??

因為我們雙方都希望低調處理!儘量不要勞師動眾

請大家幫忙解惑吧!!感激~~
作者: shihyi    時間: 2012-3-19 20:32:58

想低調是沒差,但記得要在六個月內得到賠償.
當初有沒有請警方來備案,對方一直不理,
要小心過六個月的提告權,還有車的部份,
要先估價完跟對方確定金額再修,不要先修有爭議.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0 18:40:14

謝謝shihyi的熱心回覆!!
但是我車子已經修好了!
因為沒車很不方便......
那就看對方的意思囉~~
作者: fiey    時間: 2012-3-20 19:04:57

陳咩咩 發表於 2012-3-20 18:40
謝謝shihyi的熱心回覆!!
但是我車子已經修好了!
因為沒車很不方便......

如果當初有至警局備案的話...........

那應該就有肇事歸屬比例.....

對方不一定要陪你全部修車的費用唷....

就算是肇事責任對方要負100%......

但須賠的修車費用還要看你的車的年限是否有該修的價值......

比方說你的機車是12年的老車.....

可能只有不到8000的價值....

但修起來要10000的修車費......

那對方可以要求只給8000元唷!!.....

給你做個參考..........


作者: shihyi    時間: 2012-3-20 20:14:39

本文章最後由 shihyi 於 2012-3-21 10:20 編輯

車既然已經修了,那就先把發票留著吧.
如果對方沒有賠的意思,又想拖過六個月.
勸你到派出所去提告,不然就自認倒霉.

作者: ingling    時間: 2012-3-21 10:33:23

當初有報警的話
警局是有備案的
那建議先申請調解
另外要確認雙方責任比例
現在的車禍很少有百分百由一份負全責的了
所以要注意
不見得騎車的人錯的比較少喔
如果對方不來參與調解
說真的
走法院是下下策
不建議啦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1 18:38:08

謝謝大家的建議!!當時有去警局備案
不過對方好像愛理不理的
我有拿修車的收據
如果他不接受那也只好自認倒楣了......
作者: 雙面膠    時間: 2012-3-25 19:58:26

現在好像都是直接報案而沒有備案手續了耶!其實發生車禍當時,若有報案處理的話,受案警察會在30天左右做成案件,你們可以到交通隊申請,若有問題,可以進行車禍鑑定(但是要付3000塊啦),如果談不攏就會進入到調解委員會...。

人平安沒事最重要,記得騎車小心安全,安全是回家最快的路。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6 18:20:37

謝謝雙面膠~~
現在和對方協調中
因為參考版友回覆發現好像不能把修車的所有費用算在對方身上
所以再討論雙方都能接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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