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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風島 於 2016-10-9 09:47 編輯
話說前頭,看看就好,認同也罷,質疑也行,反正我現在執行的是我個人的言論自由權,
我也不在意有幾人會看到,純粹就是突然想要發文。
先說個題外話,搏弈不是賭博,我百分百相信,最少字面上,這是兩個筆畫不同的名詞,
但是,在國語文學裡,有句成語叫換湯不換藥,不想多解釋,自行腦補,就此打住。
望字生意,『賭』拆開就是貝者,貝乃古時之貨幣,換句話說,賭是有錢人的休閒娛樂,
那像我這樣平民小百姓,賭不賭呢?怎會不賭!一早醒來,睜眼看到天花板,我賭贏了~昨夜
沒被閻羅王收走,吃完早餐,準備上班,我又賭贏了~沒被水嗆死,到公司,開始號稱八小時
的上班工作時數,我還是賭贏了~沒被撞死,族繁不及細載,請自行腦補。
兩次公投,我都不會去投(上班呀~~~)純粹以一個沒啥理想,混吃等死的在地旁觀者
來看待公投此事,我沒去詳細瞭解促賭方說的那啥新加坡採用的大計劃?因為沒有詳細瞭解就
別找我碴了,只知促賭方說賭場只是整個內容的百分之五,我想說的是,你們數學沒學好喔?
既然只佔百分之五,那乾脆拿掉,只做其他的百分之九十五,這樣不就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
阻力了嗎?
改變不是原罪,只是個人感覺外國似乎是好的東西,引進台灣,經過立法諸母公(僅在此
提倡女男平等)的在地化後,長的都有些像變形蟲。
打字很累,不想打了,言盡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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