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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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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4-3-5 14:23: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菊島龍 於 2014-3-6 14:1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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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4-3-5 14:41:50 |只看該作者
不合理

一天也是要發薪水的阿。
勞基法不是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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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3-5 21:11:38 |只看該作者
這28天的上班是否常常遲到或早退?
是否有不假而翹班?
或者是否常常臨時請假?
是否有在離職前7日告知老闆?
或者因為個人行為造成公司財務上的損失?
其實以上這些理由很可能造成薪資被扣款或罰薪,
如果公司有明文規定,嚴重一點的都還有可能被倒扣,
不但沒有薪水可以領還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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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3-6 08:59:28 |只看該作者
tjy823 發表於 2014-3-5 21:11
這28天的上班是否常常遲到或早退?
是否有不假而翹班?
或者是否常常臨時請假?

沒遲到早退也沒翹班原本上班時間是下午五點到十點,但常常星期六日早上十點臨時通之11點上班,雖然沒離職前7日告知是我們不對但是他們的作法實在讓當家長的我不得不做的。

不做的原因是老闆動不動就扣薪水。
如湯煮錯/廚餘沒倒/桌子擦不乾淨/幫客人點東西太慢
更離譜的要背調酒名稱,背錯也要扣錢。還有太多事情了說不完,請問各位這樣的工作您還待得下去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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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4-3-6 10:29:28 |只看該作者
有上班就可領薪,哪怕是一個小時
沒有所謂試用期間沒薪水
除非因特殊情形之勞務合約且有載明(例:事項、期間)

若你上班期間有使僱用人發生損失之情形(例如:財物、商譽)
會被押薪抵扣(例:保全行為)、或提告請求賠償(例:民事侵權或刑事背信)

你所言上班被扣薪的事項,是否合法本人就不瞭解了
但換另一角度來看
若我是老闆:
你老弄錯湯,我不會扣薪,會直接炒了你
給你一段時間,而你背不了菜單,或背不完全,我會一樣炒了你
請你擦個桌子,老擦不乾淨,若我是飲食業老闆,會立馬炒了你
這一些情形代表你不敬業,且會嚴重影響營運和衛生
你覺得呢?

話直了點,但若你是老闆你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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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4-3-6 13:30:58 |只看該作者
我很贊同樓上講的
若是自己老是犯錯 被老闆罵或是被炒了那是合理
但若是因為在短時間還沒辦法適應做錯而老闆又不給機會讓你改進就一直扣薪
那我覺得那就是老闆的不是了

不過~ 這裡是澎湖 不是台灣  
我看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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