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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強迫推銷&租屋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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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6-11 19:47: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李琳 於 2012-6-12 16:48 編輯

最近遇到兩件鳥事

真煩 ~ 抱怨一下

前幾天去中正路附近的嬰兒用品買嬰幼兒在吃的營養餅乾

結果他們一直推銷

後來我想說去樓上看一下 他們就跟上來一直做介紹 後來有人要結帳那位阿姨就跑下去叫另一個人繼續推銷

我說改天在買好了 那位阿姨就回頭說只剩一組喔 賣很好喔

超無言的

回家後我拿了DM出來看 店家真的很不老實 上面明明寫買3罐餅乾會送果泥結果沒送 還好後來有去要

各位婆媽最好要小心別去那間地雷店 不然摳摳就要帶夠

另一件事就是租屋問題

大家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注意環境

若是租屋處乾淨 但左右鄰居居家環境不乾淨也要小心

像我租的這裡左右鄰租都在種盆栽 蚊子都超多的

我們房客大門都沒在隨手關(因為房東沒給大家大門的鑰匙只有給二樓一個人)

剛好我又租一樓 每次蚊子都飛進來 常常都睡不好 三不五時都要起來打蚊子

而且鄰居的小孩 每天都在附近跑來跑去都不看車子 又很愛亂哇哇叫

鄰居都不管一下 還會一大早三姑六婆聚在一起七嘴八舌 常常吵的我女兒被嚇醒

房東更誇張 每次東西壞了就一直拖不來修理 瓦斯都外洩了還不趕緊處理

我們每個房客都想搬走 因為房東只有收錢的時候才找的到人

我當初租屋是第一次租 所以不知道有在綁約 房東也沒跟我們告知 就給我們寫一年

害我那時候租一個月就跑去別邊看房 後來房東才說你們是跟我簽一年喔 傻眼

(註:2樓的幫我們問租多久的!因為她要搬走想讓我們租樓上所以房東跟她說都租一年事後我們才跟房東確認)

跟她要飲水機 一開始說好我找給妳 後來就說妳自己去買才幾百塊

我們租一樓 是客廳硬隔出來的空間 隔音效果很差 連曬衣的地方都沒有

房東還說叫我們自己找地方曬 說看的到的地方都可以晒 結果只能曬廚房

還好沒有房客在煮東西 不然我們不就妨礙到別人了

而且房客也不方便煮 因為廚房根本沒位置 一堆雜物 也會為了叫瓦斯起糾紛

我們這間雅房就要6千 廁所還要跟人共用 房間是客廳隔出來的 所以也沒窗戶很不通風超熱的

不知該怎麼講 因為最讓我生氣的是最近冰箱壞了打給房東 房東連看都沒來看就說一定是我們有敲到冰箱

還說如果是人為破壞就叫我們賠一台

真的很煩 我以前看新聞報導 若是在租屋期間有損耗什麼都是房東要負責ㄟ

之前廁所的鏡子也因為太老舊 洗澡的時候整個掉下來砸到我

真是受夠了 希望快點一年

附近鄰居還說房東租的房子之前他兒子有自殺過叫我們要小心 不知道真假

唉.. 花錢租屋還要受氣 無奈

以上純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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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6-12 11:30:45 |只看該作者
被店家一直黏著推銷東西,雖然感覺很不好,但那也不能說那一家店是地雷店,我感到好笑的是你竟然接受推銷,買了

代表強迫推銷是有效的,店家會屢試不爽

租屋本來就是有租賃期間的保障,你在租一個月之後,想不租了,那是不行的,你因此感到不平,那是你認知錯誤
換句話說,如果你和房東簽了租屋契約之後,房東又找到願意出更高價的房客,那是不是可以無視與你簽訂租賃契約書的存在,把你趕出租屋處?好可以把房屋租給另一個房客?答案當然是不行的

契約書要看清楚,簽了之後,就沒有什麼叫租屋期間寫一年,然後傻眼的說法

租賃契約是屬民事契約,為雙方合意契約,除有其他違法情形之外,合約在簽訂之後即生效或有效

以你的情形,將來還會租屋租很長的一段時間,對租賃處所的環境、硬體設備、房屋狀況和契約內容、房東或房客的權益等,都要知道,可以避免很多無謂的紛爭

當初會以6000元的價格,簽租那個地方,是不是和生活機能佳有關?要不就是出於急迫性的無奈?還是經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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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6-12 11:39:18 |只看該作者
"中正路附近的嬰兒用品"????
是XX房嗎????
如果是.......那間態度本來就很OOXX.....
我本來以為只有我這麼覺得...結果...一次偶然間...
也聽到學妹跟她同事抱怨店家的態度...
呵.....才知道原來很多人都粉不滿........
那間從營業到現在....我只踏進去4次....
2次是去拿媽媽禮...一次是6年前去幫老大買乳液(因為有折價卷)...
最近一次....是去年年底...因為女兒乾媽幫她買了一件太小的衣服..要拿去換...
然後.....我跟學妹的感想都一樣....
她們.....只"注重"現場消費的"大戶".....
我拿衣服回去換SIZE.....有點愛理不理的...==....
心中其實粉不爽....乾媽買的衣服其實單價不低...一件就要2XXX....
收錢時是客客氣氣....客後服務就.....==.........

另外....租屋...真的要小心謹慎.....除了環境...鄰居真的很重要....
媽咪妳好像住石泉這邊吼(之前看到妳在二手拍那邊有提到)....
我在石泉這邊工作了10年....怎麼不知道有妳說的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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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6-12 14:54:5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李琳 於 2012-6-12 15:39 編輯
k2k2 發表於 2012-6-12 11:30
被店家一直黏著推銷東西,雖然感覺很不好,但那也不能說那一家店是地雷店,我感到好笑的是你竟然接受推銷, ...


感謝回應@@我知道您的意思就是消費是件你情我願的事 覺得貴就不要買或是拒買
我知道可以拒買 不過跟她說不要了下次再看看她還是一直推銷
但我雖然買了可是以後我不會再踏進那間店消費了
花錢買個經驗 而且我也請人幫我去問贈品的事 店家事後才補個贈品也沒道歉
如果我當時沒拿DM回去參考 也不知道有贈品這回事
至於租屋問題我傻眼的是..當初房東沒問我們簽約是簽一年或半年之類的
因為我們很急著租屋也是第一次租屋所以沒注意現在只好自認倒楣
但我們是第一次房東可不是第一次 應該要事先問一下我們打算租多久在確認租期吧
而且最近3樓的房客說房東跟她簽約沒寫冷氣的電表費用 但我跟其他房客有 這樣很不公平呢
請問您可否告知我要如何爭取房客的權益呢?
因為我們房東沒跟我們住在一起 每次遇到問題都是房客自行討論處理
我們那時候是電話問租屋的事她說有廚房所以6千 簽約的時候也沒帶我們去看房子所以我們不清楚
等看到房子才發現廚房堆滿雜物 冏 後來我們就跟她說不租廚房的部份了! 根本不能煮東西
總之只好自認倒楣 一切都是經驗不足跟當時急需找個租屋處 下次真的會注意 我只會被騙一次而已
經過這些事讓我以後有經驗 我爸也有唸過我說不要一點社會經驗都沒有
但我還是有疑問..租屋期間內若是家電用品忽然故障是不是房東需幫房客檢查而不是推給房客叫我們賠償?!
我不太懂法律 這種租屋問題真難處理 -..- 大大知道該求助誰嗎?? 感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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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6-12 14:59:48 |只看該作者
XX房的話一開始我也不是很喜歡
我之前在那裏買一台電動吸乳器
因為我有跟朋友借過同一個機型的~用起來不錯
剛好他那一檔有特價我就直接訂了
去取貨的時候我要求店員開箱讓我測試商品是否有瑕疵
(只是要看看馬達能否正常運轉)
他竟然拒絕我耶.........
而且也沒在保證書上蓋店章
以前我銷售過卡鐘~護貝機等的事務機器~我們的程序是要現場測是給顧客看
確定售出當下商品是沒有問題的~然後在保證書上蓋店章押日期
還要填上每台機器都不同的機器序號~最後還在機身上貼一張有押日期的保固貼紙
這些措施是保護客人也保護我們自己
所以當下我很不爽~沒說什麼就走了~!
回家越想越不對
1. 我已經付錢了耶~我要在店裡當場拆箱為什麼不行
2.如果我當場測試發現商品有瑕疵~他理所當然要給我一台全新品不是嗎?
   現在叫我回家拆~如果有問題是要算誰的?
3. 而且他應該要幫我拆箱然後在保證書上蓋店章吧!
4. 如果我小人一點~乾脆新的機器拿回家~再拿我同學那一台來跟他舊換新搞不好他也不會發現吧~!
隔天我就帶著我的保證書再去找它們的幹部~把我的說法跟他說~
他們就OK了~!
所以奉勸各位媽咪~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喔~!
該爭取就要爭取
但是也別為了貪小便宜硬凹嘿......

P.S.
提醒各位兩件事~
1. 所謂"保固"是在保固期間負責商品除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失外做免費"維修"
    而不是只要在保固期限內商品有問題就是"換新品"喔~!
    千萬不要誤會去當奧客啊~!


2. 所謂"商品購買七天內店家必須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換貨"~這不是絕對的喔~!
    消基會的這條規定只適用於郵購~電視購物等之類的購物途徑
     簡單說就是你在消費當下是沒有看到實際商品的狀況啦~!
    (意思就是說~東西擺在賣場裡~是你自己心甘情願要買的~又沒人逼你~這種狀況
     還要拿去給人家退換說不過去)
    雖然大多數的店家都還是會接受客人的退換~給客人方便~!
    但那也都是為自己的商譽著想滴~!
    請不要把店家的好意視為理所當然去跟人家硬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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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6-12 15:12:3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李琳 於 2012-6-12 15:44 編輯
cgh7641 發表於 2012-6-12 11:39
"中正路附近的嬰兒用品"????
是XX房嗎????
如果是.......那間態度本來就很OOXX.....


感謝回應喔..
嗯嗯!!是那間沒錯@@
感覺那間好像價格都不親民(我只去過兩次)
第一次是懷孕期間去看看的 第二次就是這次
我是聽推薦才去的因為朋友說好像只有那間在賣(嬰兒的餅乾)
因為我女兒很愛吃朋友家的 我就想說乾脆自己買
沒想到遇到這種事
不過我以後也不會再去了
當時只有我們 所以我想應該是生意不好所以才一直強迫推銷吧
若是像您說的有大戶她才懶得鳥我們勒
算了 我們都成為拒買的用戶了
是店家的損失啦
我是租早餐店附近的巷弄
改天帶您過來看就知道了
因為我朋友一進來租屋處都一定會說一句 好悶喔
買電子爐煮東西 味道都散不出去 所以現在都不在室內煮了
當初租是快冬天很多問題都是今年夏天才陸續碰到
我本來不打算PO文抱怨 只是怕有人也跟我一樣急著找房沒注意
而且冰箱問題真的火氣很大 連看都不幫我們看 就說一定是我們敲到冰箱 說是人為要賠償
之前的瓦斯外洩都還沒請她負責ㄟ 因為廚房就在我們後面每次都聞到濃濃的瓦斯味
房客打了很多通電話她才接 本來我們要一起拒繳房租的說 =  =
還有..之前衣櫃塌掉我們自己黏好 發現2樓也有一樣的情況(原因:衣櫃老舊) 我們也都是自己處理
這位房東7月又要開始找人租囉 希望不要又有受害者
抱歉打那麼多..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事 我只想把冰箱用好 其它就過一天算一天 可是目前房東還是不願意修冰箱(有打給她了她還是說再請人來看看!!一直拖~~)
謝謝您傾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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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6-12 15:24:41 |只看該作者
BAGELMA 發表於 2012-6-12 14:59
XX房的話一開始我也不是很喜歡
我之前在那裏買一台電動吸乳器
因為我有跟朋友借過同一個機型的~用起來不錯

感謝回應..
很多權益雖然自己去爭取但未必有人配合我們
像您說的吸乳器的問題
或是我說的冰箱問題
雖然我們都提出了 但對方不買帳 害我們也要受一堆鳥氣
本來想好好談的 對方態度又這樣 感覺真的很圈圈叉叉三角形
真的有時候都要找上司或是走法律途徑才能制止這些惡人的行為
謝謝您提醒的兩點喔
第一點比較知道 第二點可就要注意了 很多店家都會玩文字遊戲
所以倒楣的都是消費者 有時真的要花錢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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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2-6-12 15:25:2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3635319 於 2012-6-12 16:06 編輯
李琳 發表於 2012-6-12 15:12
感謝回應喔..
嗯嗯!!是那間沒錯@@
感覺那間好像價格都不親民(我只去過兩次)


私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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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2-6-12 15:26:24 |只看該作者
d3635319 發表於 2012-6-12 15:25
私訊!!電話給我~我們來研究一下合約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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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2-6-12 15:53:52 |只看該作者
哈哈

親愛的我也這樣感覺耶
像我老大時
我媽媽常常去那裡買哦
要死
一件都要不少錢'
我媽媽都買到有會員= =

我媽媽每次去都好聲好氣的

我生第二個時
我聽說可以拿簿本有東西拿
我也沒有要買東西
一直和我說
有媽媽手冊打折扣
比會員還要低
我說不必了


一直和我說很合的來
我都無言了



租好一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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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2-6-12 16:02:24 |只看該作者
今天,意順,就提供你一點經驗,分享
一、至於租屋問題我傻眼的是..當初房東沒問我們簽約是簽一年或半年之類的
答:
依習慣,房東很少會以半年為一個租期
當你發現契約租賃期間與自己的認知不同時,要提出異議

二、因為我們很急著租屋也是第一次租屋所以沒注意現在只好自認倒楣
但我們是第一次房東可不是第一次 應該要事先問一下我們打算租多久在確認租期吧
請問您可否告知我要如何爭取房客的權益呢?
答:
這個還是不要用法律來解決,雖然房東有義務說明(告知出租租期),但你自己本身也有義務提問(告知所欲租期),雙方合意之後才簽約,然而當契約書拿給你時,你只傻眼後就接受了,這和你在收受契約書後,即提出租期異議,而房東在接受你提出的異議之後仍堅持契約書有效的情況是不同的。
房客的權益,應依契約書內容為之,其中包括諾成契約(除有違法之外),諾成契約簡單的說,就是口頭上答應,雙方合意。

三、因為我們房東沒跟我們住在一起 每次遇到問題都是房客自行討論處理
我們那時候是電話問租屋的事她說有廚房所以6千 簽約的時候也沒帶我們去看房子所以我們不清楚
等看到房子才發現廚房堆滿雜物 冏 後來我們就跟她說不租廚房的部份了!
答:
有廚房,應是指有一個空間為廚房(是否提供炊具不知)而承租房客得使用,因此房客可以依未能使用廚房而受的損失這一部份,向房東提出房租減免(少),減免金額由雙方議定,若無合意時,得解除合約。

四、租屋期間內若是家電用品忽然故障是不是房東需幫房客檢查而不是推給房客叫我們賠償?!
我不太懂法律 這種租屋問題真難處理 -..- 大大知道該求助誰嗎?? 感謝喔~
答:
房屋內之設備,損壞或故障之維修或賠償問題,應契約內容為之,契約內容沒有規定者依客觀情形處理
舉例:
1.房子漏水:不能歸咎於房客使用不當,此部份應由房東負責維修
2.牆壁釘東西或黏貼東西:造成壁面損壞,房客應負責維修或是復原
3.電器及其他設備損壞:自然損壞由房東負責維修,人為損壞由房客負責維修

你的契約書,應該是書局買的那一種簡式契約吧!?
如果是那一款復古款式的,就沒什麼可以研究的了

租賃合約書,是用來保護房客和房東的
租屋經驗,本站上爬爬文,你可以看出端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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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2-6-12 16:29:0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李琳 於 2012-6-12 16:29 編輯
k2k2 發表於 2012-6-12 16:02
今天,意順,就提供你一點經驗,分享
一、至於租屋問題我傻眼的是..當初房東沒問我們簽約是簽一年或半年之 ...


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像對我的傻眼頗不認同XDD
可能我打的沒有很清楚 >< 害您誤解
我不是當下傻眼啦!
我是租快一個月 想說先去找房子 後來我們二樓的說房東跟她講全部都是簽一年(因為二樓的想搬走讓我們租上面比較大所以她有去問房東)
我聽他這樣講才翻簿子看契約書發現寫一年 這樣才傻眼的 0口0 因為簽約的時候他沒特別說什麼只有叫我們簽名
可能第一次租房子 真的比較沒經驗 下次租屋我一定會小心 謝謝您讓我了解這麼多唷^^
本來都不常仔細去研究契約書的
因為有您們的幫忙我認真的研究了許久
這本契約書只到19條..
  
第11條除因天災地變等不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房屋毀損,因負捐害賠償之責.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如果冰箱拿去修 是沒冷媒...之類的問題要怎麼處理(目前是冷藏正常冷凍不正常會漏水)
我怕她拿去給認識的修推說是人為=  =" 是否我要跟她一起去呢?

我知道當初可能是急著租屋病急亂投醫沒仔細看租屋內容 這些事情我事都能忍受 因為已經住半年多了
只是因為冰箱問題真的很生氣 她沒來看就說是人為要賠償 那之前瓦斯外洩我們也沒叫她賠 -.-

學到很多 以後不會在當冤大頭啦 謝謝沿菊的大家

各位也要注意小心比較好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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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2-6-12 16:45:15 |只看該作者
雅雅 發表於 2012-6-12 15:53
哈哈

親愛的我也這樣感覺耶

我覺得那間的嬰兒用品真的蠻A錢的

可能是因為大公司的關係吧@@

算了~頂多以後不去消費

現在需要什麼板上徵求或買板上的就好了

有些賣家態度又親切最後都變常客&朋友了 ^^

找房子的時候還是要注意生活品質吧

畢竟也是花錢最大 XDD

下次我一定要仔細的挑 慢慢的挑 哈哈哈 (秀斗中別理我今天沒吃藥)

有空再來找我玩喔!! 我女兒都沒玩伴在無聊了啦 = 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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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2-6-12 18:11:58 |只看該作者
李琳 發表於 2012-6-12 16:29
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像對我的傻眼頗不認同XDD
可能我打的沒有很清楚 >< 害您誤解

對你傻眼的情況感到好笑

用紅字傻眼是代表用另一種角度看傻眼的當時情狀
這時候的傻眼代表的意義是:你已經知道,和未表示意見,兩種主觀認知對外的意思表示。

合約書有一定的審閱期間,在這審閱期間內,你可以有其他的主張

舉例子:
合約書應該是在正式簽約時之前,送交給對方審閱
假如我是房東,我會這樣處理
房客看完房屋滿意之後,決定簽約之前,一定會先送交合約書給房客審閱,審閱期間未屆滿之前,不會簽約。
房客因某些因素急著入住,來不及等審閱期屆滿,我會先讓房客入住,等審閱期屆滿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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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2-6-12 20:04:32 |只看該作者
k2k2 發表於 2012-6-12 18:11
對你傻眼的情況感到好笑

用紅字傻眼是代表用另一種角度看傻眼的當時情狀

早知道不要打傻眼- 3 - 打無言還差不多!

租期問題不是當下發生的 所以以後看契約時會注意  學到經驗也好

其它部分的問題都是在今年發生的

每個住戶都有向房東反應 雖然房東都拖很多天才處理 或是房客自行商量處理

這些都還可以接受 但她東西也不看一下就推說是房客損壞要賠償 這樣可以用傻眼了嗎 XD

您說的合約書有一定的審閱期間?! 這審閱期間是房東規定的嗎? ><

因為她好像大概講一下就叫我們簽名 沒有說什麼審閱期間ㄟ 還是要自己跟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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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2-6-12 23:26:01 |只看該作者
李琳 發表於 2012-6-12 16:45
我覺得那間的嬰兒用品真的蠻A錢的

可能是因為大公司的關係吧@@

也可能是澎湖沒地方有在賣吧
他才賣那麼貴


我是不會在去買了
才沒那多的錢

現在我都不敢買東西
害怕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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