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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屋建好卻徵地 民宿業者砲轟澎縣府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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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13 11:37: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屋建好卻徵地 民宿業者砲轟澎縣府

馬公市山水沙灘前有兩棟希臘風建築,房子剛蓋好,也拿到使用執照,就將被迫拆除,屋主質疑公權力遭到濫用。
兩棟民宿的屋主沈景發、葉和鑫夫婦,昨找來熟稔相關法令的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前技正郁國麟一起開記者會,控訴縣府背信於民,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沈景發說,國有財產局在95年10月31日公開招標馬公山水南段四筆相連土地,標售前曾徵詢縣府,有無規劃公用計畫?是否屬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得為私有範圍?確定沒禁建、限建問題,他才去投標。

但標下土地第三天,縣府主秘和5、6位主管即要求他棄標,被他拒絕後,從申請建照開始就不順利,97年11月3日房子蓋好,合法取得使用執照,100年6月14日縣府公告將山水南段383地號等25筆土地,畫為海岸限度土地。

由於公告還未經相關機關核定,今年7月他拿到增建使用執照,縣府10月30日就以興辦事業計畫目的舉辦公聽會發文給他們,理由是他們的土地被畫入「山水遊憩區周邊服務設施」計畫內,不得私有。

但從縣府公告範圍圖來看,畫設範圍刻意跳過其他幾筆私有地,只有他和葉和鑫的兩塊建地被徵收,他痛斥政府已喪失公信力。

財政處長盧春田說,議會及縣府都有提出建議及計畫需求,因此把山水部分土地畫定為遊憩區,是希望不要有太多人工設施在上面,破壞沙灘美觀,這也是澎湖首例。

澎湖縣長王乾發說,縣政府沒有什麼事不能攤開在陽光下講的。他強調,縣府訂任何一項計畫,都是站在地方整體發展上考量,非三言兩語能講清楚,也不是張三、李四就能影響決策。

【2012/11/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屋建好卻徵地 民宿業者砲轟澎縣府 | 高屏離島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7481975.shtml#ixzz2C4QEJa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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