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發表人 內容
查看: 2151|引用: 9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關於〔緊急!!!澎湖鄉民站起來!!!〕一文 被凍結 看法 [複製鏈接]

Rank: 2Rank: 2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12-26 11:50: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這是一個私人經營的網站,網站經營者理所當然擁有絕對性的權力,對於網站內容進行任何的處置,若是基於這樣的觀點,網站管理人員僅憑自身的認知,去對討論區內所發表的文章,進行凍結處理,本人覺得十分不妥。


管理者凍結理由如下:

本文討論出現情緒性謾罵字眼
已經脫離理性討論的本質
文章將進行鎖文
並於稍晚刪除
有關公共政策之討論
並不會禁止
然如出現純情緒的發言與謾罵
將會鎖文刪除
並請當事人自己負擔法律責任



本人看法:
 1.引言樓層言論無凍結理由之情形,顯然錯誤。
 2.若有個別發文涉及上述情形,應以站規處理,將該文移至其它區,或在說明後逕自刪除,而非以誅殺九族的方式將其它無情緒性謾罵字眼守站規對公共議題進行討論的發文一併凍結,不得討論。
 網友不理性的個別發言,應進行個別處理(移除、刪除、凍結帳號、封鎖等方式進行處理),而非用閹割其他網友繼續討論該議題的權利之方式為處置之方法。
 管理者時常以此方式進行管理,會讓人誤認,管理者有憑己好惡刻意割喉噤聲之嫌。
 3.若本議題一開始即不受網站管理者認同,應立即凍結或移除該議題之討論,並明白公告禁止之。
 4.網站管理,應公開、公平、公正來管理,私人網站,在不違反現行法律之下,站規可由網站所有者依自己好惡來規定,但若已規定公告,應照章實施為上,經常性的使用絕對性的權力,實則不佳。
 5.若以本站認定情緒二字的程度,今日吳培基先生(提及澎湖之恥之文)與傅志男先生(荒謬一詞)是否一樣該凍結或是移除!?(若引證有誤請告知)
 
 重大議題的討論,莫輕易以籠統的情緒性字眼之理由來繩之,雖保護網友本意甚佳,但不宜以犧牲某些價值來對個別的錯誤發言進行保護,何者輕何者為重,相信任何人皆能明白,時刻宣導提醒和適當的管理方式才是建立良好討論區之策。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發表於 2011-12-26 11:58:33 |只看該作者
感謝你的建議
一般網站管理程序
當議題討論失控或失焦後
管理者有權限採取結束討論或修正討論的措施
這並無不妥
之前已經先提醒大家不要情緒性字眼討論
結果又出現以"廢物"辱罵性字眼攻擊特定人物的言論
已經為第二次出現情緒性言論的狀況
如再不管理
是對網站言論底線的失責

當然每個管理決定都會有贊同與反對
會吸取大加的建議
平衡思考

另外這篇屬於站務建議
會移往站長板討論

本站並無公告禁止大倉議題之討論
新聞板面即有呈現了正反雙方各種新聞
原文封鎖
但仍可以理性態度另開文章討論
只要論述理性都不會干預
但如個別文章出現失控言論
仍須進行必要處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3#
發表於 2011-12-26 12:54:40 |只看該作者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4#
發表於 2011-12-26 13:26:07 |只看該作者
菊島論壇對眾多想了解澎湖資訊上的幫助貢獻良多.值得肯定

網站經營.需要經營者無比熱誠和無私的奉獻.這點一筆站長和管理都是有顆愛護澎湖的心
才能做如此辛苦.而又沒什麼回報的事.

個人淺見..
  
發表不當字眼是個人行為.應是針對該員警告或是懲罰.而非全文封鎖.

而且看看使用不當回應是初註冊(個人感覺別有居心).這樣成全文封鎖.對原文發表者有所不公.
如同點評一般.聲明而後將回應刪除即可.決定權在於經營者.相信沒人有異議.

不然有人對某文或是某人不爽.隨便找個網咖.或是使用浮動ip.胡亂回應.造成發文者束手縛腳.那真是網站的寒流來襲..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5#
發表於 2011-12-26 13:39:09 |只看該作者
思戀海水 發表於 2011-12-26 13:26
菊島論壇對眾多想了解澎湖資訊上的幫助貢獻良多.值得肯定

網站經營.需要經營者無比熱誠和無私的奉獻.這點 ...

感謝建議
各論壇或討論板面
對於失控的議題採取終止討論
並不是少見的管理模式
這點可能要請大家多逛逛幾個論壇
就會發現這樣的管理模式有之
並非這裡的論壇獨創

對於大倉討論創出現對特定人物謾罵"廢物"字眼
恐使後續討論更行失控與失焦
採取鎖文也是冷靜大家
避免一整個情緒失控謾罵成排
並無管制相關討論之意思

不過我可以接受發言提議的勿牽連其他發言
這個觀點我欣然接受的
所以會取消刪除文章的決定
僅維持鎖文
避免這篇文章越演越失控
但板友仍可另開文章理性討論大倉一案
除非理性已經不可得
才會再採取斷然措施

開論壇就好比推吃到飽
要開吃到飽的餐廳就不要怕客人吃垮
要開論壇就不會在意各種不同見解的言論
但不包括失序的部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6#
發表於 2011-12-26 13:59:47 |只看該作者
一筆站大所言甚是
管理站務是站務人員之權責
從本論壇日漸茁壯來看
歸屬良好的管理方能成之

本人所建議事項是針對違反站規時的管理處置方式


討論者乃對於一個議題的任何可能提出解決或完成之方式
這個解決方式有可能是讚成有可能是反對
因此,討論至少有持正或反兩方以上之看法
若一則新聞或議題,只因出現不同意見時
即必須進行管理處置
那麼,這樣子的論壇與詞理上的論壇兩字有別
不得有異議的論壇應屬公告形式的論壇
或屬單一團體內的討論(讚成的單獨一起討論,反對的另單獨討論,互不相干)
然而,縱然以此種形式存在的論壇
當有異議出現時
應處置的是那個〔異議〕,而非此單一團體

相同的,若是公開討論的議題
出現有違反站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者時
該處置的是這個違反站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而非,處置這個議題

討論
貴在說的是否合情合理
論的是否字字珠璣
至於是否為相左的意見又何妨?
不當言詞者,刪文
正是維護其他網友參與討論的權利
以及
論壇健康發展的方向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7#
發表於 2011-12-26 14:18:12 |只看該作者
k2k2 發表於 2011-12-26 13:59
一筆站大所言甚是
管理站務是站務人員之權責
從本論壇日漸茁壯來看

有關該文出現廢物字眼屬不當言論
這點應該跟K2兄立場一致
應該予以處理
這牽扯到站務管理及是否當事人提告

跟 k2兄有觀點出入的可能在於對該討論串的後續處理
K2兄及另位板友的意見在捍衛其他討論者的繼續討論權
這點我並沒有剝奪
大家還是可以繼續以其他文章發文討論
並不受禁止

至於該文章的繼續討論
這點可能我們的觀點有些出入
K2兄認為應該刪除謾罵文章後
讓原文繼續討論
我則考慮到該文章串言論越演越烈
甚至出現罵特定人物廢物的字眼
可能已經使本文章討論串失去討論的本質
基於整體討論串的後續健康發展
所以採取鎖文暫停該討論串繼續討論
但可另開文章討論
我的立場是先澆冷水熄火
免得這一篇文章最後不可收實地謾罵

這點或許就是認知上的差異
應該不牽扯到對錯的問題
純粹是看待事情的角度
從一個點的角度切入
可以從捍衛討論權不受其他人影響的思考模式論述
從另外一個點切入
則是控制整個板面文章不失控的先行作法
真的只是觀點的不同跟角度差異的思考邏輯不同

我接受不濫殺無辜的意見
所以該文章不會刪除
僅維持鎖文
其他板友可以另外開文章討論
不影響發言權

管理很難
盡量做到面面俱到
不過實在也沒辦法很圓滿解決所有爭議
我盡量維持這個論壇想要的感覺:正向的資訊與互動論壇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8#
發表於 2011-12-26 14:29:2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k2k2 於 2011-12-26 14:33 編輯

站大
 我第一篇文中的第1點,所指的錯誤是指引言樓層錯誤
 也就是說,引言引錯樓層了
 除非,又是我眼花看錯了
 剛又特別看了一下
 是49樓和50樓之別
 住50樓的言論很好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9#
發表於 2011-12-26 14:35:03 |只看該作者
k2k2 發表於 2011-12-26 14:29
站大
 我第一篇文中的第1點,所指的錯誤是指引言樓層錯誤
 也就是說,引言引錯樓層了

對啊
引言引錯了
應該是要引謾罵廢物那篇文章
結果引錯文章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10#
發表於 2011-12-26 14:37:20 |只看該作者
我老花眼鏡借你好了
無償的唷!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版權聲明|聯絡一筆站長|網站服務|合作提案|關於沿著菊島旅行網站|網站成長史|

請尊重本站著作權規範,著作權保護說明;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一筆站長

copyright (c) 2011 沿著菊島旅行.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PT-design & K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