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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免稅菸酒 買來轉賣…觸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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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1 11:11: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免稅菸酒 買來轉賣…觸法

【聯合報╱記者許玉娟/澎湖報導】
2012.03.21 04:36 am

免稅商店菸酒比起市價要便宜許多,民眾買來轉賣牟利,卻不知行為已經觸法,澎湖縣政府財政處說,免稅菸酒限自用或餽贈親友,違法陳列販售,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據了解,免稅商店一條菸比起菸酒專賣店差價約200-300元,有些搶手高檔洋酒一轉手,甚至能賺個1、2千元。

財政處表示,民眾出國旅遊,在返國時常會在免稅商店購買一些菸酒品回家,除了國外旅遊洽公出入境以外,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都設有離島免稅商店,民眾不用出國,一樣能享有限量免稅優惠。

不過,這類免稅菸酒品屬未稅菸酒品,是供本人自用或餽贈親友為限,不可作為營業使用,若販賣未稅菸酒品,即視為販賣私菸、私酒,將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該菸酒品。

財政處強調,由於網路購物盛行,依菸酒管理法規定,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販賣酒類,以網路方式供民眾(預)訂購酒品就不符合這項規定,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果發現有人販賣無中文標示或未標示進口商的可疑進口菸酒品,可撥打06-9263818菸酒申訴專線檢舉,檢舉獎金每案最高480萬元。


【2012/03/2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免稅菸酒 買來轉賣…觸法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75222.shtml#ixzz1piX1U2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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