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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版主陳小湯前幾篇發文被刮,此次又中槍。時運不佳。
文康老街路面窄,動線規劃困難,店面前停放機車則人行困難,規劃為行人專用道又難落實。整條街又只有陳小湯等極少數商家設置騎樓,既然是騎樓,大家就自然的視為機車可以停放。版主陳小湯發文不讓停,後來又("去報吧"),諸版友就齊聲刮刮刮!
而後版主有說明騎樓是[私有地],("我承租所以是屬於我的沒錯")。我以為版主錯了!私有地有條件時也要公用!依都市計劃,應設置騎樓的地段就要設置騎樓,這騎樓土地本來是私有的,但規劃為人行道或部份為機車停車格,餘供屋主進出。
如果!文康老街[可能]都市計劃沒有規劃設置騎樓,所以大部份商家就盡地使用不設騎樓,機車也就無法停放,然有設騎樓的商家同樣也不能停放才是,同樣可以設置活動欄柵門圈圍。版主陳小湯經營機車行,又極需這個騎樓供作業空間,因此店面前騎樓此時依法是私有空間,故不讓停有法理,不應挨刮。
倒是依情理,雖是私有空間,但位處特殊地段,整條街機車停放不易,既然設了騎樓,如是放置障礙物不讓停的空間,建議私設1~3個機車停放格,貼告示供暫停機車以結善緣。當然遇到停放格已滿,再霸佔版主私有工作空間者,只得舉發拖吊。
如果我以為是確定的,私有空間不讓停也合理,就不要再刮了。
坊間確實有許多路霸,我們齊聲刮刮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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