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發表人 內容
查看: 9692|引用: 21

又一個不要臉亂停車的(附圖車號)   [複製鏈接]

Rank: 1

發表於 2012-6-24 16:43:1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6-24 17:41 編輯

又一個不要臉亂停車的

未經屋主同意

明明門口就有貼者 店門口請勿停車  眼睛 有殘疾嗎?

誇張就給他停在人店裡面人就跑去看電影了

看完電影出來  我看者他...默默就牽走了 連個不好意思  抱歉都不會說

老爸老媽 沒教好?還是國小老師沒教好?


別說我小氣  還是板上有哪位店家

能提供免費場地 吹冷氣  打屁聊天......




DSC02435.JPG
DSC02436.JPG
DSC02438.JPG
DSC02437.JPG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00:24:26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比較想清楚
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還是你們店的地
現在也是一大堆不要臉的店家或住戶
把前面的停車格及人行道當成自家用地
建議你們把土地使用權狀影印一份貼在大門前
我想會更有說服力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00:56:02 |顯示全部樓層
照片看到了,依照片看出是您是哪家店
但是報警的話,應該會先被開單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 條第1款第2項
所以別生氣囉~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02:05:02 |顯示全部樓層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2-6-28 00:24
其實我比較想清楚
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還是你們店的地
現在也是一大堆不要臉的店家或住戶

恩恩~說的好!!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發表於 2012-6-28 07:31:2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fiey 於 2012-6-28 08:04 編輯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2-6-28 00:24
其實我比較想清楚
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還是你們店的地
現在也是一大堆不要臉的店家或住戶


有些店家還把自家門前的停車格停放自己的機車,

如果真的有擋到店家的出入,

應該要去申請將停車格塗消,

而不是擺個活動路障就沒事了!

沒錯!我說的就是你,某某麵包店.........

另外.........

板主你是不會小氣啦,只是搞不清楚狀況!

車主是有錯,因為騎樓在法規裡本來就是給行人行走用,

但也不是讓你做生意用,所以你也不能夠任意堆放雜物,

(在照片中你也堆放了桶子、厚速管、待修機車)

提醒您下次“要剃別人的鬍子前,請先把自己的剃乾淨”!!

而且你沒po照片就算了,你po了照片放上車牌,還罵人不要臉,

那可能是車主不知道,不然你很可能會被告“公然侮辱“呦!

不是上來po文就什麼都是對的!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14:21:23 |顯示全部樓層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2-6-28 00:24
其實我比較想清楚
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還是你們店的地
現在也是一大堆不要臉的店家或住戶

+1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15:08:1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小鬼 於 2012-6-28 15:12 編輯
陳小湯 發表於 2012-6-24 17:41
又一個不要臉亂停車的
未經屋主同意
明明門口就有貼者 店門口請勿停車  眼睛 有殘疾嗎?
誇張就給他停在人店裡面人就跑去看電影了
看完電影出來  我看者他...默默就牽走了 連個不好意思  抱歉都不會說
老爸老媽 沒教好?還是國小老師沒教好?
別說我小氣  還是板上有哪位店家
能提供免費場地 吹冷氣  打屁聊天......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21:00:02 |顯示全部樓層
fiey 發表於 2012-6-28 07:31
有些店家還把自家門前的停車格停放自己的機車,

如果真的有擋到店家的出入,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8 21:52:21 |顯示全部樓層
我還看過在白線擺3角錐的..前後各1個 就是讓他店前清空...故意不讓汽車停 = =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29 09:27:06 |顯示全部樓層

RE: 又一個不要臉亂停車的(附圖車號)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2-6-28 00:24
其實我比較想清楚
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還是你們店的地
現在也是一大堆不要臉的店家或住戶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6-30 15:02:2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6-30 15:18 編輯

最近比較忙都沒上,沒想到我的文章還是熱烈回響


[很多人都是為了自己的方便而造成別人的不便]



店家使用門口前騎樓是否違法


不成文的規定不叫規定,又不是第一天出社會?

我剛小喵了一下文康街,店家使用騎樓

30間店家,   使用騎樓[移動式]的有25間

                    增建出來[固定式]的有5間

所以整條街沒一間合格!........去報吧

(我問過房東了 騎樓那塊是屬於中興電影院的  我承租所以是屬於我的沒錯)



澎湖還有包含其他行業  租車行,早餐店,冷飲店,花店,水果攤,檳榔攤

牽涉太廣泛了八成以上都不合格....去報吧



改天你家做生意開門前 一台貨車擋住出路口 就知道將心比心了



搞不好還可以搞一個 [澎湖清道專案]  全部拆光光!.......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7-1 01:26:49 |顯示全部樓層
fiey 發表於 2012-6-28 07:31
有些店家還把自家門前的停車格停放自己的機車,

如果真的有擋到店家的出入,

+1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7-1 01:32:30 |顯示全部樓層
gaga 發表於 2012-6-28 14:21
+1

+1


就是有你們這些店家...觀光客才沒騎樓走..都走到大馬路上...

每次到觀光季...車子都很難開...一大堆觀光客都走在馬路上逛大街...
尤其是 中正路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7-1 10:23:30 |顯示全部樓層
陳小湯 發表於 2012-6-30 15:02
最近比較忙都沒上,沒想到我的文章還是熱烈回響

台灣人自已為是的錯誤觀念 哀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發表於 2012-7-1 10:34:17 |顯示全部樓層
陳小湯 發表於 2012-6-30 15:02
最近比較忙都沒上,沒想到我的文章還是熱烈回響

自己都不檢討自己.....

只會指著別人的鼻子罵.....

還拖著左鄰右舍下水

俗語說的好"死道友.不死貧道".....

真是活生生的例子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發表於 2012-7-1 10:37:02 |顯示全部樓層
fiey 發表於 2012-7-1 10:34
自己都不檢討自己.....

只會指著別人的鼻子罵.....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潛水達人

發表於 2012-7-1 12:22:36 |顯示全部樓層
ggll 發表於 2012-7-1 01:32
+1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7-1 13:00:4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7-1 13:19 編輯

我看者這些只能笑笑了

像一些只會模糊焦點的奧奧...

一開始說違規  違規的人一堆阿
(重點我沒違規就好了)

又再說有人說檢舉會拖垮鄰居

又不是我提到檢舉  


人行道....誰看過文康街 有哪來的騎樓可以走了

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我也不會再多做回應 就讓你們自得其樂就好了


看來我的再去把台灣 狗語在學一遍了

網路跟抹些人認真 還真的輸了.........(笑)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發表於 2012-7-1 13:24:41 |顯示全部樓層
猶記得版主陳小湯前幾篇發文被刮,此次又中槍。時運不佳。

文康老街路面窄,動線規劃困難,店面前停放機車則人行困難,規劃為行人專用道又難落實。整條街又只有陳小湯等極少數商家設置騎樓,既然是騎樓,大家就自然的視為機車可以停放。版主陳小湯發文不讓停,後來又("去報吧"),諸版友就齊聲刮刮刮!

而後版主有說明騎樓是[私有地],("我承租所以是屬於我的沒錯")。我以為版主錯了!私有地有條件時也要公用!依都市計劃,應設置騎樓的地段就要設置騎樓,這騎樓土地本來是私有的,但規劃為人行道或部份為機車停車格,餘供屋主進出。

如果!文康老街[可能]都市計劃沒有規劃設置騎樓,所以大部份商家就盡地使用不設騎樓,機車也就無法停放,然有設騎樓的商家同樣也不能停放才是,同樣可以設置活動欄柵門圈圍。版主陳小湯經營機車行,又極需這個騎樓供作業空間,因此店面前騎樓此時依法是私有空間,故不讓停有法理,不應挨刮。

倒是依情理,雖是私有空間,但位處特殊地段,整條街機車停放不易,既然設了騎樓,如是放置障礙物不讓停的空間,建議私設1~3個機車停放格,貼告示供暫停機車以結善緣。當然遇到停放格已滿,再霸佔版主私有工作空間者,只得舉發拖吊。

如果我以為是確定的,私有空間不讓停也合理,就不要再刮了。

坊間確實有許多路霸,我們齊聲刮刮刮!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2Rank: 2

發表於 2012-7-1 13:33:5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fiey 於 2012-7-1 13:34 編輯
陳小湯 發表於 2012-7-1 13:00
我看者這些只能笑笑了

像一些只會模糊焦點的奧奧...




那麻煩您到台灣學成狗語後,歡迎你到動物流浪之家當義工,幫忙尋覓合適的飼主囉!!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版權聲明|聯絡一筆站長|網站服務|合作提案|關於沿著菊島旅行網站|網站成長史|

請尊重本站著作權規範,著作權保護說明;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一筆站長

copyright (c) 2011 沿著菊島旅行.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PT-design & K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