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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的車禍 肇事逃逸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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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3:39:44 |顯示全部樓層
聽說今天早上有車禍
撞到老人家 肇事逃逸 結果又撞到另外一台車@@

誰知道這件事情呢????
真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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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9:12:51 |顯示全部樓層
是在西文極深水族館附近的嗎?
軍營前面?

我今天早上路過的時候,有看到一攤血在地上,
還有救護車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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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聽說是縣政府某課的課長 是個女生.今天早上肇事後跟警方表示因為吃止痛藥.精神恍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開車.她從中華路威寶電信前面撞到人.一時心慌想落跑.又在北辰書局前面 .把幾個人撞飛跟路邊的2台車也被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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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0:35:56 |顯示全部樓層
人肉保齡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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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0:40:2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in 於 2012-7-18 20:50 編輯
JIN 發表於 2012-7-18 20:14
聽說是縣政府某課的課長 是個女生.今天早上肇事後跟警方表示因為吃止痛藥.精神恍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開車 ...


肇事逃逸還那麼多藉口!止痛藥會讓一個人的良心也止住感覺嗎?

如果止痛藥會讓人恍惚到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那麼是否應該要如酒駕一般立法禁止呢?

早上經過中華路的事故現場時,只剩單向通車。塞車塞得還蠻嚴重的,看見辛苦的交警在高溫下揮汗如雨的指揮交通,以及一部正在作業的吊車,還有前方撞凹的白色小轎車。

以現場凌亂的程度與事故車凹損的程度,應該是挺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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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0:51:38 |顯示全部樓層
但是她這種行為,不是人人可以接受。
還是交給警方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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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2:29:1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西米露 於 2012-7-18 22:31 編輯

下班經過中華路 現場狀似收拾好了

不過那個有個消防栓被撞到只剩下1/4

可見當時撞擊力道多強

不過很奇怪呢  我晚上看地方新聞居然都沒報導這場車禍

網路上則有華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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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3:10:49 |顯示全部樓層
西米露 發表於 2012-7-18 22:29
下班經過中華路 現場狀似收拾好了

不過那個有個消防栓被撞到只剩下1/4  

澎湖新聞很簡短 而且沒什麼內容==
當天新聞通常都隔天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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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3:19:59 |顯示全部樓層
蘋果日報網路新聞有報.12.41的社會新聞.文字.圖片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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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08:35:3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彼兔 於 2012-7-19 08:36 編輯

肇事逃逸還有這麼多廢話能講

這麼多人這麼多車還敢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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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11:02:53 |顯示全部樓層
不好意思!
各位朋友
請不要用肇事逃逸的字眼來形容
當事人是我表姐
因為長期工作壓力及家庭負擔所致
昨天我們去醫院看她
很不捨
因為開車到一半精神不濟
想說停在路邊休息一下
結果被叫醒時卻看到混亂的現場
她也嚇傻了
不過肇事卻也是事實
它會負起責任
造成交通不便感到抱歉
對現場協助的員警及朋友 謝謝你們
也謝謝關心這件事情的朋友
表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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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11:42:2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彼兔 於 2012-7-19 11:43 編輯

這樣不用肇事逃逸的字眼來形容

不然要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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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12:50:11 |顯示全部樓層
的確是縣政府 行政處的科長!!上班打卡完 沒請假就跑出去外面 結果還車禍!!

行為真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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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12:50:48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in 於 2012-7-19 13:30 編輯
Discoveryana 發表於 2012-7-19 11:02
不好意思!
各位朋友
請不要用肇事逃逸的字眼來形容


甚麼止痛藥可以這麼厲害,可以讓人在不自覺的情況下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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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14:52:0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IN 於 2012-7-20 14:11 編輯
Discoveryana 發表於 2012-7-19 11:02
不好意思!
各位朋友
請不要用肇事逃逸的字眼來形容


事情也發生了.該負的責任當然要負.被撞受傷的人也很倒楣.還好沒鬧出人命.不然就毀了.相信大家都不想這樣.不管怎樣啦.開車真的要非常注意.不要到時候又說 .是因為壓力大 吃藥精神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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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9 23:29:45 |顯示全部樓層
JIN 發表於 2012-7-18 20:14
聽說是縣政府某課的課長 是個女生.今天早上肇事後跟警方表示因為吃止痛藥.精神恍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開車 ...

今天早上肇事後跟警方表示因為吃止痛藥,精神恍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開車。<===這句話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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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0 06:08:43 |顯示全部樓層
止痛藥吃超過十顆才會恍神   不可能一次吃那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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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20:30:32 |顯示全部樓層
怎麼我天天幾乎都在吃止痛藥都沒有精神恍惚過呢?
他是你家人 你當然這樣幫她說話  那您又怎麼不去幫被撞的人說話ㄋ
壓力大 有哪個人沒有壓力呢?! 錯就是錯 該陪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不是因為吃了止痛藥就可以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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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7 14:24:36 |顯示全部樓層
據了解好像是開車開到一半低血壓昏過去,所以才發生連續追撞,不是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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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7 17:43:41 |顯示全部樓層
吃了藥物 不該逞強開車上路
否則這一樣要用公共危險來移送唷
第 18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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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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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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