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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壟斷的惡質行為  罷了!罷了!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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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9-20 16:31:1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0 23:04 編輯

本聲明其實最初原稿項目多達近30項
經由同業車行討論,目前全省198間車行(不是小數目)

並請教法律相關人員
將細部整合與過濾後,完成目前的"聲明啟示"

甚麼情況下會被反咬...說來話長呀...尤其是專業性技術性的動作,例如"牽連性"的狀況下與客人爭執,其實有點冒險!!
畢竟所有的聲明啟示,只能做"提醒告知",在法律上還是有盲點與漏洞

只能說,使用本啟示時,要搞清楚對象...只針對"特殊客群"
再者,保持"預防勝於治療"的心態
最後,需告訴自己,這啟示目的只是在"自保"...而不是店面手段


說開了...就是只針對觀念/素質/心態不正常的奧客
在冒險保修之前,為避免爭議,乾脆先推掉...
對於"一般客群",這些啟示是用不到的!!


已第六項聲明用於此

舉例1
機車上有些會使用到一次性   [消耗性耗材]  比如墊片
拆開後 必須更換新品 不換會導致密合度不佳 組裝完導致漏油等等
拆開檢查後 客人不予以修復

那我還要免費貼錢更換墊片給他嗎

舉例2
一片牆 你需要換到管路 是不是需要把牆打掉
牆打完了說不換  
有可能再把牆 恢復成原狀嗎?
打牆的工資讓消費者出 很不合理嗎? 修復牆壁當然也是消費者要出


關於第2點壟斷

今天你去香亭吃麵 說不能帶外食算不算壟斷
台朔 中油 說明天汽油要漲價  不是壟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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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9-20 17:41:5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0 21:06 編輯

還有我只是在你發的文章

房東!房租算便宜一點?
https://www.phsea.com.tw/forum/f ... hread&tid=16466

中間回說

123.png

[我當過房東 給澎科大學生 暑期不住 不用錢的優惠]

有衝突到您的利益

就開這一篇來砲我们同業公會定製出來的聲明啟示


連展車業行  我發的聲明啟示圖片最下
https://www.phsea.com.tw/forum/f ... page%3D1&page=4

456.png


未經本人同意盜用圖片

你是機車同業公會的會員?

怎麼可以私自下載使用呢!

1. 侵害重製權,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侵害重製權,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3. 侵害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或出租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4. 侵害著作人格權、製版權、散布盜版品、使用盜版軟體於直接營利之行為及違反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5. 以上之常業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6. 一般侵害行為屬告訴乃論之罪,常業犯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以上備份存證交至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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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9-20 22:34:27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0 23:00 編輯

先不管這有無犯罪成立之於

重點您就是未經同意 使用別人的圖片就是盜用  就是不好


以上聲明

就是只針對觀念/素質/心態不正常的奧客
為求自保在冒險保修之前,為避免爭議,乾脆先推掉...
對於"一般客群",這些啟示是用不到的!!

至於第2點

大多會買材料來代工的客人 大多數都是網拍買的中古品居多
少說會有瑕之

鑑定過後  有可能會影響行車安全之顧慮  所以可以選擇不代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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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9-21 20:18:4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1 20:38 編輯

澎湖修車都沒所謂的流程嗎?

當然˙已第六點來說

[進場檢測拆卸估價後 不同意保修者 本店需收取服務工本費並不保證組裝恢復原狀]

店家再動手維修前

店家必須口頭告知 客人  討論

拆車後是否會有牽連性原件造成損壞

同意後才開始動工

店家 保修機車流程該做的動作 順序也得實際執行

這因該是每一間店家 都需要做出來的動作吧!!

相對的客人的利益也不會受到損害




反之同意後維修完又不認帳 店家為求自保
後者這張聲明啟示才會達的到作用  

再者因為你們沒來過我這修車 也不懂我對流程重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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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9-21 21:43:3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1 22:10 編輯

大概就是加減乘除吧

比方一條輪胎 店家換到好 是收取1500元

網路上面單純購買 800  回來 拿給店家代工 300元  =1100元

這樣同樣等級的輪胎相行自備輪胎料   就可以省下400元

不接受代工性質 原PO稱為壟斷市場就無法省下400元

不過小弟我認為這400元是多買給自己的保障!!

有問題 還可以找店家處理 因為東西是我售出的必須保固 換新

有疑慮的是 網路上的輪胎有機率可能會是過期胎  大陸胎

經鑑定過後假如會造成行駛中會有爆胎過熱變形的疑慮

假如客人因此而出車禍 當然沒有我的事情不過

後續


客人是不是會跑回來店家說  你裝那什麼積八毛點點點都爆胎了
重點輪胎是我賣你的嗎?



不過站在職業道德的方面去看

排除危險的可能性  排除不必要得麻煩產生

所以第2條 聲明啟示 因此而產生



聲明啟示第2條

未了避免品質不良或來路不明之料件 影響行車安全及犯罪之疑慮 本店述無代工服務



還有一點網路上同樣等級的輪胎 可能買800元  我店家跟輪胎公司拿可能需要1000元
網路上的店家許多都不需要店面開銷  因此有所謂的 差價!
許多消費者都看準這差價 再跟店家 喊貴....將心比心.....那我因該找誰.....



[賣麵的說麵粉漲價了 當然還是吃麵的付錢]
說白話一點代工無成本的生意 給我賺為何不賺? 因為消費者不懂這些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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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9-22 14:04:4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2 20:07 編輯

說開了...就是只針對觀念/素質/心態不正常的奧客
在冒險保修之前,為避免爭議,乾脆先推掉...
對於     "一般客群"      ,這些啟示是用不到的!!

第二其實跟第六是有關聯性的



所以這位大哥覺得 收取檢修費用是不合理的嗎?

還是後者 不保證組裝回復成原狀  這點我上面有舉例

針對一次性拆卸消耗品


假如無一次性 消耗品 就不在此限

一般是先檢查 再報價沒錯  假如有一次性消耗品  會先口頭告知會有額外費用 修不修都得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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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9-22 19:54:4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2-9-22 20:02 編輯

以前剛開業 我也是維修檢察都是不收費的

後來越多跑來那種自己為小聰明不熟的客人

跑來店家檢查完 判定抹抹樣機件壞了

再自己網路上買材料回去裝  或去機車材料行直接買來替換

裝不好又跑來店家請教

相形之下 店家好像都被當成笨蛋

一旦認定為我的客人      那張聲明啟示        其時等同是張廢紙



討論是良好的  才有進步的空間  謝謝你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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