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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spp82002

龍門餐廳千萬別去吃,是黑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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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0:30:2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milk4819 於 2014-4-3 10:49 編輯
龍門海鮮-阿泉 發表於 2014-3-31 22:25

1.25人分海鮮炒米粉(你們指定不要肉)
2.25人 ...


這個沿菊雖然帶給大家很多資訊與方便
但卻成為心術不正者攻擊店家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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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0:41:29 |顯示全部樓層
按常理一般消費者會去某店家消費都是因為店家風評還算不錯價位公道才去吧!
想必你們也是常客吧!
當初要點菜與預定的分量正常人一定會詢問價錢?
而你們也大快朵頤一餐了,應該要感謝店家汗流浹背為你們準備這麼豐盛的餐點
還有土魠魚湯呢!哇塞~~出這麼好~~我都捨不得出呢?

如今卻做出如此的行為
真讓人覺得【人性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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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3:20:1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silentx 於 2014-4-3 13:27 編輯
sspp82002 發表於 2014-4-2 14:27
第一:我們要的25人份,是25個人要吃,但東西來了卻是每樣25人份。我們也很訝異怎麼這麼多!!
第二:我們雖然 ...


龍門餐廳我本身沒去吃過

純粹就現在看到的資訊回覆

你說你們點25人份,來了每樣25人份。這有甚麼好訝異的~~如果我點了25人份,他來了1人份,這才要訝

異吧。這我真的不解~~

再來你說的內容部分,店家也已經提出他放的內容物,您卻用"少得可憐"、"看不到料"簡單帶過,試問真得

那麼生氣的話,當下是否改反映該拍照??這個部份已經陷入各說各話,你們東西也都收了,現在討論這個

已經變的有點羅生門。

沒錯澎湖人講話口氣,像您說的"海港人"有些講話是會比較大聲。但店家就開在漁港旁,我想應該分得清

楚您所謂海港人"大聲"跟"咆哮"的差別,有沒有過頭,我想兩者都心知肚明。

又是好一句服務業應該以客為尊,所以您身為客人簡單敘述個大概,就幫店家冠上"黑店"這個稱號。難道這

是您所謂應該受到尊重的"客人"該做的事嗎?口口聲聲你們高雄,那您應該從高雄叫宅配過來阿!!澎湖海鮮餐

廳那麼多家,大家都很清楚便宜平價、高價位的餐廳,光是澎湖都可以有很大的價差了,更何況你拿"高

雄"、"澎湖"來比較,這樣對嗎??

整件事從頭到尾店家都很清楚的交代來龍去脈,您卻是簡單帶過,"言論自由"跟"毀謗"一個要吃官司,一個

不用,您確定您站對邊了嗎?

最後,我想身為在地的澎湖人應該都知道,澎湖店家資訊流通算非常快,龍門海鮮如果我沒記錯開業非常久

了(外婆菓葉人,印象小時後回去就有看到),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是黑店,相信不會只有您一個人在說,我想

應該有再跑餐廳的澎湖人都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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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4:31:10 |顯示全部樓層
milk4819 發表於 2014-4-3 10:30
這個沿菊雖然帶給大家很多資訊與方便
但卻成為心術不正者攻擊店家的媒介


網路上各項爭議的責任在雙方
不在網站管理者
網站管理者只就明確違法之事
有主持處理之必要
所以爭議文需要的是當事人彼此的釐清
無法釐清自當可循找正式管道去進一步處理
跟資訊平台的角色沒關係
以上是網路媒體的基礎概念
我玩了22年的網路
全台灣各大BBS站或網站也擔任過無數管理者
這種經營管理的態度一直沒變
說起言論不負責
其實臉書更是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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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5:36:18 |顯示全部樓層
龍門海鮮-阿泉 發表於 2014-4-2 20:58
25人要吃??不是每一樣東西都要平均25個人都要吃到嗎
所謂25人要吃的量~是您自由心證的量~還是我們餐廳做 ...

你打錯了吧…
[而非"高雄人"的你~用高雄的東西來衡量澎湖的東西]
應該改成[非"澎湖人"的你~],但這只是單純筆誤,不是重點。

關於25人的份量我不想再多作爭辯,總之雙方各有各自想法。

餐點的好吃與否,倘若僅一兩個人同時說難吃,那可能屬該一兩人的主觀偏見,
但同時25個人說難吃,您說呢?

料的部分事實上真的很少,幾乎用肉眼看只看到純麵條,拼命撈只撈到一點點高麗菜,
我想是麵條數量與用料間的拿捏比例問題。

你口中說的"啟阿叔叔"都叫我們一群人回澎湖可以去龍門海鮮"叫桌",
但經過這次,我恐怕要違背長輩的意思了...

算了,都過去了!
消費者於消費後經常會上網評價,有正面及負面,
如果大家都只客套的給與正面評價,那永遠沒有進步空間,
面對消費者的批評指教,是每個業者需要適應的部分,
有批評就有改進,有改進就有業績,這是不變的良性循環。
祝福龍門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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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15:41:09 |顯示全部樓層
hjsjoy 發表於 2014-4-2 22:40
抱歉抱歉,是我疏忽沒看清楚,我馬上修正,以免造成別人誤會。

沒關係,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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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 21:22:19 |顯示全部樓層
sspp82002 發表於 2014-4-3 15:36
你打錯了吧…
[而非"高雄人"的你~用高雄的東西來衡量澎湖的東西]
應該改成[非"澎湖人"的你~],但這只是單 ...

謝謝你
我想這話題我們就到此為止吧
你有你的想法我們也尊重
但至於言論上的批判~我們會選擇性的接受
事實就拿事實的證據來質疑
如果只是預設立場跟心有不甘的態度之下
用輕描淡寫的態度去質疑去誤導去抹黑甚至去損虧業者
說實在的
我們並不怕被人家說黑店
我們更不怕被人家說難吃
我們甚至不怕被人家拿來跟誰誰誰~某某某做比較
但~言論自由跟消費心態之下
如果有失權衡跟公正
就給業者劈上一大刀
說實話這種就是非必要性的前進跟成長
那麼這對您以及對業者都非好事
好的話是應該的我們不會特別愛聽~沒有消費者願意享受壞的東西
但壞的話如果只是單純發洩~抹黑那麼我們就必需要澄清我們自己的清譽
畢竟~這事件的"黑店"之說~在於我們很冤枉

這是最後一次回這議題
在此仍舊深深的感覺到抱歉
我們家的料理讓您失望了
也謝謝你讓我們可以在提升一些東西
更祝福您在每一天都有快樂平順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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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10 09:09:02 |顯示全部樓層
與其吃炒飯炒麵...25人當初何不直接叫三桌外燴...
或者叫2桌多要點白飯跟麵就好.....就版主發文的需求
看似25人份..但在店家回覆內容
人數應該是以上...只能說當初沒溝通好...
別說澎湖物價貴...現在我高雄澎湖兩邊跑
哪邊我也沒覺得便宜((但是澎湖麻醬麵真的超貴..$70))
澎湖鮮魚麵的價格...高雄也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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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13 00:18:20 |顯示全部樓層
物價比台北貴無誤
薪資比台北少無誤
(亂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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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8 13:47:24 |顯示全部樓層
圓仔花 發表於 2014-4-2 15:37
我不就龍門餐廳部份做討論
但我想說的是
您反應的這段

同意+1

澎湖物價很高的,還是吃家裡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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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7 04:20:45 |顯示全部樓層
龍門海鮮-阿泉 發表於 2014-3-31 22:25
以上說話者請您摸著良心說話,如果您存在抹黑。那麼我還原真相
1.25人分海鮮炒米粉(你們指定不要肉)
2.25人 ...

1.25人分海鮮炒米粉(你們指定不要肉)
2.25人份海鮮炒麵(你們指定不要肉)
3.25人份的土托湯(4公斤)
4.25人份雞湯(6斤雞一隻,6.5斤雞半隻)
5.紫菜海鮮冬粉10人份(你們指定不要肉)
6.炒飯15人份
7.魚丸紅嘴蛤湯15人份(魚丸一斤,紅嘴蛤2斤)
8.雞湯15人份(五斤雞一隻)
==================================
以上菜色光食材的成本應該5000 跑不掉吧? 加上人力以及雜費的開銷, 雖然說不算便宜, 也還不至於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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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7 09:15:34 |顯示全部樓層
我很單純的從海鮮食材,和台灣人等這個角度來看
不是用歧視的眼光來分台灣人和澎湖人喔!
因為海鮮食材和台灣人,具有關聯性,而且是挺致命的,致命的程度其嚴重者會影響到腦子是否健全。

我們生活在一個環境中,會不知不覺用自己所生存的周遭社會環境來主觀地評估和認知其他有別於自己生活圈中的社會環境!(我可沒說社會階層喔!)

你正納悶著,我這麼繞口的屁一堆文字,到底想說什麼!?

好吧!
我舉個生活上的實例:(我可不是在說你,別對號一屁股坐上來)

k2婆娘家有個白痴的親友,去年一家子來澎湖玩
丈母娘豐盛招待,舉凡土拖.石舉乾.錢鰻乾等食材全上了桌
石舉乾.錢鰻乾這一些東西,是丈母娘特別請多年的好友補抓和古法製作的。(和海產行賣的,確實有別)
結果:
1。這位親友用很不屑的表情和口吻說:唉呀!土拖很難吃,在高雄買便宜的很,你們澎湖的土拖太貴了,改天我買一些寄回來給你們,不要再去買這麼貴又難吃的東西了!
2。哎唷!這一些烏七抹黑的石舉乾.錢鰻乾,看起來一點都不衛生,海鮮要趁新鮮吃才對啊!我們高雄的石舉可大隻又便宜囉(我猜,應該是在說遠洋的魷魚)。
3。他又指著丈母娘特別買的現流臭肚魚(青螺沙港一帶釣的)煮麵線說:臭肚喔!很腥喔!我在高雄都不吃些東西的。

所以,我在心裡想著,我點點叉叉你咧!
點點叉叉,含蓋千言萬語,請自行填入語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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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30 12:35:17 |顯示全部樓層
之前也是有過類似的經驗...不是在澎湖...
其實自己換算過後..還不如單點叫便當來的划算...
叫桌不一定比較好...只是有感而發的路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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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7-19 15:25:4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wwtsula 於 2014-7-19 15:52 編輯
龍門海鮮-阿泉 發表於 2014-3-31 22:25
以上說話者請您摸著良心說話,如果您存在抹黑。那麼我還原真相
1.25人分海鮮炒米粉(你們指定不要肉)
2.25人 ...


看起來發文版主主訴的是"量"的問題,

第一餐點餐項目是1~4項:
1.25人分海鮮炒米粉(你們指定不要肉)
2.25人份海鮮炒麵(你們指定不要肉)
3.25人份的土托湯(4公斤)
4.25人份雞湯(6斤雞一隻,6.5斤雞半隻)

版主點餐原意應是  主餐: 海鮮炒米粉+海鮮炒麵共25份  湯品: 土托湯+雞湯 25人份(應是各一大鍋)

電話點餐 "講電話" 與 "聽電話" 的人互相誤解語意, 變成 海鮮炒米粉, 海鮮炒麵, 土托湯, 雞湯 各25份

變成50人以上的份量囉 !!

所以第二天點餐就有修正點餐數量: 5~8項
5.紫菜海鮮冬粉10人份(你們指定不要肉)
6.炒飯15人份
7.魚丸紅嘴蛤湯15人份(魚丸一斤,紅嘴蛤2斤)
8.雞湯15人份(五斤雞一隻)

第二天 主餐數量就是10+15= 25份 就恢復正確了,

二餐共 75份主餐 + 80份湯品 , 以每份平均80元算,  也要12400元 , 所以費用上是差不多,

版主主訴應是訂餐數量上各有誤解, 所以才會產生費用上爭議 , 多出了第一天的25人份的全餐費用

(亦或龍門已有給予相當折扣......這我不知道)

點餐還是每樣餐點各幾份, 這樣點才比較不會誤解, 若是用共要25人份, 請餐廳業者幫忙配數量, 爭議較大,

以上是小弟淺見, 希望二方平息,  

炒飯, 炒麵, 會糊掉應該是外帶器皿密封 , 水蒸汽回悶所造成的吧 , 為了衛生要加蓋, 加了蓋水蒸汽又排不掉造成回悶, 龍門老闆可要多費心思研究可排氣又衛生的外帶容器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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