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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問縣長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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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16 11:38:57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無敵三腳貓 於 2012-3-16 13:33 編輯

1.民政處有一莊姓員工,因某一次採購案的驗收看法與處長有異,事後遭處長威逼自簽請調是否屬實?
2.該採購案驗收的問題是莊姓員工消極不驗收,還是其中真有弊端?縣府處置為何?
3.該名莊姓員工,月領約8萬元,民政處長卻下令,自101年1月1日起莊姓員工不必承辦業務,這是圖利莊姓員工還是針對莊姓員工秋後算帳?
4.讓月領8萬元的縣府員工,不必承辦業務,卻讓其他承辦人因分攤承受莊員原本之業務,而天天加班,是否合理?
5.莊員自簽請調後,縣長裁示:該員仍暫時在民政處留任,為何民政處處長仍不指派業務讓莊員承辦,分擔其他承辦人負荷過重的業務?為何民政處處長要抗命行事?
6.人民的血汗納稅錢,為何要這樣虛擲?3個月,共領20幾萬,卻不用承辦任何業務,這樣的命令合法合理嗎?
7.縣長大人與民政處處長有何深厚情宜,竟容許民政處處長如此非為?
請縣長大人回答

ps.
我敢說,我就敢負責
任何來自外部的壓力
我都將蒐證
徑寄蘋果報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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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3-16 13:35:50 |顯示全部樓層
民意才是對抗這種人最大的力量

不適任的官,請下台
違法,請嚴懲
有弊端,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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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3-23 08:14:32 |顯示全部樓層
已經過了七日,得不到任何回應
將本案移至縣議會和蘋果報
再不回應
送至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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