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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ollis8013 於 2012-3-10 15:54 編輯
julian 發表於 2012-3-2 17:10
抱歉,
你嗆我幹什麼?而且,再次抱歉,我確實是懂法律。也很抱歉這恐怕還不只是自以為喔。
顆顆 真好笑 真的有人自稱自己很懂法律
另外對於補貼費 相信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你以為我是專賣貓咪嗎
就說你根本連事情都搞不清楚就來這樣講 這不是自以為不然是什麼
有些人收取補貼費 都是所謂無附任何東西 就要收個5千以上
我的補貼費收1500 是 包含飼料 飼料盆...貓沙 還有幫他打了預防針(兩針1600)
澎湖某家獸醫院都有開打針證明(夠證明是補貼了吧?) 剩下的價值去收的
這樣有不對嗎 我文章也說明是補貼
"而且領養貓咪是不用錢的‥
最多也可能補貼結紮費用或是預防針費用,
比起刻意繁殖出來的純種貓兒,也更健康唷!" <<比你專業的知識家 自己看看吧
另外那位小姐 貓咪是我的 我要給誰我的自由?
你無端出來 而且無端亂講 只能說 唉... 可能有點無知^^
回家多學學法律吧 (我本身也有在讀法學)
你那些拿去騙騙沒學過的人 活在自己的世界 是該有人把你叫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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