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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鳥嶼漁民爭取放寬漁業規定 陳光復期資源保育與漁民生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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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 23:49: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發布時間:104年6月30日
發布單位:行政處新聞科
標題:吉貝鳥嶼漁民爭取放寬漁業規定 陳光復期資源保育與漁民生計兼顧
內容:
白沙鄉吉貝、鳥嶼村近百位漁民30日上午前往縣府陳情,希望透過縣府轉達,要求中央修正漁業法等相關規定,讓漁民能合法從事潛水漁業。縣長陳光復對此強調,每一項規定訂定時都有它的精神,澎湖的海洋資源必須保護,漁民朋友若因為受限於規定而影響生計,縣府會轉達給有關單位。
針對縣府依據漁業法第54條規定,公告本縣20噸以下漁船攜帶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管長度管制措施,其中不得從事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為規定,吉貝及鳥嶼村漁民認有影響生計之虞,因此向縣府陳情。
陳情漁民認為,海巡單位執法太過嚴苛,他只不過船上載有空氣軟管,海巡隊在海上死命的追,若因此發生船難,算誰的帳?也有漁民指出,他們沒有破壞生態,潛水漁業是漁民傳統漁法,為什麼連他們混口飯吃都不行?
對此,陳光復表示,目前漁業法並無潛水漁業等相關規定,而每一項規定的訂定,有它的精神和背景,漁民的心聲縣府聽到了,縣府會向中央反映大家的意見。
但基於保護海洋生態,海巡及地檢署等單位針對違法捕撈行為,均嚴格執法取締;縣府可以和有關單位反應,希望值勤時的態度可以更好一點,可是無法請有關單位停止執法,畢竟規定就是如此,籲請鄉親尊重海洋保護的立法精神,並體諒執法單位依法行政的責任與義務。
在場陪同接受民眾陳情有縣府秘書長鄭明源、農漁局副局長陳高樑及相關單位人員;此外,包括副議長陳雙全、議員魏長源、宋國進、白沙鄉長莊美李、代表會主席宋萬富、副主席吳良添等人,也都到場表達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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